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2161/2020-000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卫健委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关于推荐全市职业健康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3 11:25 信息来源:泰安市卫健委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旅游经济开发区公共事业部,徂汶景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机构改革要求,职业健康监管职能整合到卫生健康部门。为适应职责调整后的工作需要,进一步做好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鉴定、技术服务机构监管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我委拟建立泰安市职业健康专家库,请各县市区(功能区)、有关单位组织推荐专家人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组成

泰安市职业健康专家库拟设置职业卫生、放射卫生、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康复诊治五个类别。

二、候选专家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服从大局,有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党纪政纪处分记录和违法犯罪记录。

(二)熟练掌握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治理、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健康监护、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等工作,在市内相应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

(三)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际工作经验丰富,在本行业领域工作经历5年以上,对于实践经验非常突出,在相关行业享有较高声誉,可将职称要求适当放宽到中级。

(四)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参加专家活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泰山学者等不受年龄限制。

三、专家推荐程序

专家推荐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有关医疗卫生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协会、企事业单位(侧重化工、矿山、电力、木制家具、制革、建材、电子、纺织、冶金、机械加工、造纸、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等职业病危害突出的行业领域)、技术服务机构等均可进行推荐。退休候选专家可进行自荐。候选专家填写《泰安市职业健康专家申报表》(附件1),根据所从事工作和擅长专业如实选择专家类别,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并附相关推荐材料,报所属县级卫健部门。县级卫健部门汇总后将有关材料及《职业健康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报至市卫生健康委;市属及以上驻泰单位推荐专家请将有关材料直接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聘为市职业健康专家。

各县市区(功能区)、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专家推荐工作,确保选拔出一批专业素质较高,能代表本地区、本单位工作水平的专家参与到全市的职业健康工作。

四、资料报送

(一)推荐候选专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泰安市职业健康专家申报表》。

2.大学毕业证书、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3.职称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职业健康相关重要研究成果、发表论文及专著的有关证明材料。

6.职业健康工作相关奖励证明材料。

(二)请于2020年7月20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纸质版及电子版)。

市卫生健康委联系人:张光花

联系电话:6991775

电子信箱:zyjkk@ta.shandong.cn

联系地址:泰安市市政大楼A7038房间


附件:1.泰安市职业健康专家申报表.doc

      2.(县市区、功能区)职业健康专家推荐汇总表.doc


                                                  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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