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22-04-18 15:32 浏览次数:

2022418日,泰安市发现1例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感染人员。

一、基本情况

感染者江某某,男,38岁,外地来泰人员,已接种新冠肺炎疫苗3剂。

二、初步流调情况

416日,凌晨步行进入泰安界内,1时在岱岳区石腊村附近活动,2时在泰山学院附近活动,4时在岱岳区小官庄附近活动,11时在岱岳区望岳园附近活动。

417日,4时在泰山区金华商贸城附近活动,926分步行沿东岳大街由西向东到达岱庙遥参亭附近,11时在岱庙北广场附近活动,1758分步行由遥参亭沿东岳大街自东向西离开。

418日,450分在泰山区荣疗东路与泰山大街交界处南100米路边被找到。

请上述时间、地点与以上初筛阳性人员可能有接触或轨迹重叠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属村居或社区报备,并进行核酸检测,积极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对隐瞒不报或不落实相关措施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责。

    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提高免疫力,增强个人防护意识,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做到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


信息来源: 泰安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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