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功能区)卫生健康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总)工会,市疾控中心,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局,市中心医院分院,委属及省属驻泰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各有关单位:
2022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全国第20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现就我市《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宣传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泰安市“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为主要内容,聚焦《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20周年,通过广泛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进一步推动落实劳动者、用人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病防治的浓厚氛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主题
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
三、宣传重点
(一)《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二)《泰安市“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
(三)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四)常见职业病危害因素
(五)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使用
(六)常见职业病防治知识
(七)职业病病人保障和工伤保险政策
四、活动内容
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今年宣传周活动采用线上活动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原则上不举办大规模的线下活动,各县市区(功能区)、有关单位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可适当开展线下宣传活动。
(一)紧紧围绕《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20周年主题开展宣传活动。各县市区(功能区)、各有关单位要通过举办成果发布会、视频展播、图文展览、主题宣讲等方式,回顾总结《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20年以来职业健康事业所取得的优异成绩,特别是要突出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对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的关心和关怀,切实增强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围绕贯彻实施《泰安市“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开展宣传活动。各县市区(功能区)、各有关单位要通过专题讲座、视频讲解、印发宣传图册等方式,解读新形势下职业健康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有效落实“防、治、管、教、建”五字策略,强化党委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四方责任,进一步增强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有效提高劳动者健康水平。
(三)围绕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开展宣传活动。各县市区(功能区)要组织有关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机构和新闻媒体,与宣传推广健康企业建设经验和职业健康达人典型事例相结合,广泛开展重点职业人群职业健康科普活动,努力提高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要围绕加强企业疫情防控和推进职业健康重点工作,贴近基层、贴近实际,有的放矢地开展线上培训、专家访谈、网络公开课等活动,大力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四)围绕本部门和本单位职责开展宣传活动。卫生健康、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保、工会等部门和大中型企业,要利用本系统宣传阵地和工作优势,充分发挥“报、网、端、微、屏、播”等媒介平台作用,广泛宣传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职业病诊断鉴定和救治康复、职业健康权益保护和职业病人救助保障等法规标准和政策措施,广泛宣传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管理责任,努力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职业人群身心健康奠定坚实基础。
(五)开展职业健康“六进”活动。持续开展职业健康“进企业、进医院、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工地”,结合“职业健康专家科普讲座”活动,通过线上咨询、网络公开课、视频讲座等方式,向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防治责任和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
(六)收听收看宣传周专题节目。宣传周期间,省卫生健康委策划制作一期职业病防治访谈节目,于4月24日在山东电视台农科频道《名医话健康》栏目播出。4月初,全国产业工人学习社区“工会教你职业健康防护”直播月活动正式启动,活动邀请国内多位著名的职业健康领域专家,就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及防护措施、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治与康复、职工个体防护等问题在线授课并答疑释惑。各县市区(功能区)、各有关单位要广泛宣传,积极组织收听收看。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功能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活动方案,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大中型企业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以宣传《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20周年以来职业健康工作成效为重点,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特点大力开展宣传活动。
(二)积极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各县市区(功能区)、各有关单位要利用新媒体矩阵作用,策划开展群众参与度高、传播效果好的线上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大力宣传典型经验和重要举措;要积极发动各行业劳动者参与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健康企业”和“职业健康达人”的榜样作用,形成人人关注职业健康,争做“职业健康达人”的浓厚氛围。各类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要发挥人才和技术优势,为宣传周活动提供支持。
(三)认真总结,及时上报信息。各县市区(功能区)、各有关单位要从活动效果、宣传报道、取得经验及存在问题等方面认真梳理,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于5月6日前将活动总结分别报送至市有关主管部门。
市卫生健康委联系人:周生平
电话:6991775
邮箱:zyjkk@ta.shandong.cn
附件:1.2022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2.2022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
3.2022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海报
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泰安市民政局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泰安市总工会
2022年4月1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1
2022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单位(盖章):
形式(次数/人数) | 合计 |
开展主题宣讲活动次数 | |
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次数 | |
开展专题讲座(网络公开课)次数 | |
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次数 | |
印发宣传材料份数 | |
制作宣传视频份数 | |
制作宣传标语份数 | |
出动宣传人员数 | |
宣传受众人数 |
填表人: 联系方式:
附件2
2022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
1.职业健康,你我同行
2.建健康中国,享职业健康
3.职业健康相伴,幸福终身相随
4.守护职业健康,同享幸福人生
5.治理职业危害,守护健康生活
6.为职业健康添彩,为健康中国加油
7.推进高质量发展,职业健康在行动
8.职业健康同关注,健康中国共助力
9.同心共筑中国梦,职业健康我先行
10.构筑职业健康防线,共享健康生活
11.与人民健康同行,以服务劳动者为本
12.与职业健康同行,以服务人民为本
13.奋进健康中国新征程,建功职业健康新时代
14.以劳动者健康为中心,迈向职业健康新征程
15.职业健康,生命至上,依法防治,初心不忘
附件3
2022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