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2161/2022-0033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卫健委 组配分类 部门统计信息

2021年泰安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日期:2022-09-20 14:38 浏览次数: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以护航群众健康为职责,进一步增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时效性,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统筹推进卫生健康各方面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纵深推进四医联动改革,一系列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健康服务项目有效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持续推进,覆盖人群不断扩大,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显著增强,医养健康产业加速壮大,中医药发展特色优势进一步彰显,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一、卫生资源

(一)医疗卫生机构数量情况。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总数4665个,比2020年增加92个。其中:医院10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530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5个。与2020年相比,医院减少3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120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减少21个,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减少3个。

医院按经济类型分:公立医院54个,民营医院51个。医院按级别分:三级医院10个,二级医院28个,一级医院28个,未定级医院39个(详见表1)。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78个;卫生院67个;诊所、卫生所、护理站和医务室1252个;村卫生室2978个;门诊部55个。按经济类型分:公立3469个,民营1061个。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个,其中:市级1个、县(区、县级市)级6个,其他1个。卫生监督机构4个,其中:市级1个、县(区、县级市)级3个。妇幼保健机构7个,其中:市级1个、县(区、县级市)级6个。

 

1  全市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及床位数

机构类别

机构数(个)

床位数(张)

2020

2021

2020

2021

总计

4573

4665

34030

35303

医院

108

105

26265

27244

按经济类型分:

57

54

21443

22152

公立医院

民营医院

51

51

4822

5092

按医院级别分:

11

10

11472

11498

三级医院

二级医院

27

28

9729

10800

一级医院

31

28

1813

1685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4410

4530

5555

5886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186

178

784

845

卫生院

67

67

4749

5001

诊所、卫生所、护理站和医务室

1119

1252

20

20

门诊部

54

55

2

20

村卫生室

2984

2978

0

0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46

25

1101

1084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8

8

0

0

专科疾病防治机构

10

3

11

50

妇幼保健机构

7

7

1090

1034

卫生监督机构

3

4

0

0

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21

1

0

0

采供血机构

2

2

0

0

其他机构

9

5

1109

1089

(二)医疗机构床位数情况。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床位35303张,比去年增加1273张,增长3.74%。其中:医院27244张(占77.17%),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886张(占16.67%),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084张,疗养院1089张。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6.45张。医院按照经济类型分:公立医院床位数为22152张,占81.31%,与2020年相比增加709张;民营医院床位数为5092张,占18.69%,与2020年相比增加270张(详见表1)。

(三)卫生人员情况。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员总数达54169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2803人,比2020年增加1475人(增长3.56%);乡村医生和卫生员5157人,其他技术人员2648人,管理人员1976人,工勤技能人员2423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16636人,注册护士19166人(详见表2)。

全市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3.04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3.5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3.08人,每万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8.9人。与2020年相比,上述指标分别增加0.11人、0.13人、2.87人、1.7人(详见表2)。

 

 

2  卫生人员数

指标

2021

2020

卫生人员总数(人):

54169

54163

卫生技术人员

42803

41328

执业(助理)医师

16636

16035

执业医师

13423

13107

注册护士

19166

18440

药师(士)

1961

1894

技师(士)

1163

1186

乡村医生和卫生员

5157

5957

其他技术人员

2648

3062

管理人员

1976

1467

工勤技能人员

2423

2348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人)

3.04

2.93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人)

3.5

3.37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人)

3.08

2.22

每万人口公共卫生人员(人)

8.9

7.2

全市卫生人员机构分布:医院30681人(占56.6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8939 人(占34.96%),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501人(占6.46%)。与2020年相比,医院人员增加585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减少74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减少455人。医院按照经济类型分:公立医院人员数26723人,卫生技术人员数23515人,占所有医院的比例分别为87.1%88.21%;民营医院人员数3958人,卫生技术人员数3143人,占所有医院的比例分别为12.9%11.79%(详见表3)。

 

3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数

机构类别

人员数

卫生技术人员

2021

2020

2021

2020

总计

54165

54171

42799

41328

医院:

30681

30096

26658

25908

公立医院

26723

26121

23515

22815

民营医院

3958

3975

3143

309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8943

19013

12468

11838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2633

2634

2317

2330

卫生院

6185

6037

5344

5288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3501

3956

2812

2702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87

627

530

468

卫生监督机构

77

77

57

61

妇幼保健机构

2477

2148

2039

1776

其他机构

1044

1098

861

880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构成:本科及以上占43.1%,大专学历占41.8%,中专及中技占14.1%,高中及以下学历占0.9%。与2020年相比,本科及以上上升2.1个百分点,大专、中专及中技、高中及以下学历分别下降了0.11.10.1个百分点。

)房屋及设备配置情况。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房屋建筑面积367.45万平方米,比2020年减少11.44万平方米,减少3.02%;其中业务用房面积250.59万平方米,比2020年增加5.9万平方米,增长2.41%。房屋建筑面积中:医院211.56万平方米,卫生院47.75万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0.9万平方米,妇幼保健院(所、站)16.21万平方米,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85万平方米(详见表4)。

4  泰安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房屋建筑面积

机构类别

房屋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业务用房面积(万平方米)

2021

2020

2021

2020

   

367.45

378.89

250.59

244.69

医院:

211.56

222.28

175.88

172.89

综合医院

167.34

172.03

136.87

134.20

中医医院

24.3

25.17

21.48

22.17

专科医院

19.16

23.07

16.79

15.78

护理院

0.76

2.02

0.74

0.74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17.33

115.34

45.1

43.20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10.9

13.81

9.84

9.33

卫生院

47.75

46.32

35.22

33.84

村卫生室

40.87

40.25

-

门诊部

2.57

2.43

0

0

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护理站

15.24

12.53

0.03

0.03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24.32

26.85

16.7

16.77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85

5.82

3.16

3.16

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0.58

0.89

0.38

0.53

妇幼保健院(所、站)

16.21

18.20

11.78

11.28

采供血机构

1.03

1.03

1.03

0.94

卫生监督所(中心)

0.47

0.4

0.19

0.4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0.16

0.5

0.16

0.46

其他卫生机构

14.24

14.42

12.91

11.83

疗养院

14.03

13.12

12.72

11.1

)万元以上设备情况。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万元以上设备的数量为37151台,比2020年增加1195台,增长3.32%。万元以上设备中:医院28316台(综合医院22490台,中医医院4086台),卫生院3639台,妇幼保健院(所、站)1817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716台。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万元以上设备总价值52.47亿元,其中:医院41.66亿元(综合医院32.25亿元,中医院7.3亿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8亿元,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87亿元(妇幼保健院机构2.83亿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0.79亿元)(详见表5)。

 

5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万元以上设备情况

机构类别

万元以上设备总价值(万元)

万元以上设备台数(台、件)

2021

2020

2021

2020

  

524739

529041

37151

35956

医院:

416607

424978

28316

27834

综合医院

322455

338468

22490

22723

中医医院

72952

66432

4086

3974

专科医院

20550

19437

1711

1109

护理院

650

641

29

28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47965

44819

4777

4369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9034

8755

1138

1087

卫生院

38931

36064

3639

3282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38712

37807

2823

2577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925

6717

716

540

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868

1042

70

85

妇幼保健院(所、站)

28292

24852

1817

1696

采供血机构

1048

4573

144

201

卫生监督所(中心)

62

37

33

15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517

586

43

40

其他卫生机构

21455

21437

1235

1176

疗养院

20638

19506

1160

1082

二、医疗服务

(一)门诊和住院量情况。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2068.7万人次,比2020年减少774.7万人次(下降27.25%)。2021年居民到医疗卫生机构平均就诊3.78次。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中,医院1032.9万人次(占34.8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799.2万人次(占66.67%),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13.91万人次(占7.87%),其他医疗卫生机构19.23万人次(占0.38%)。与2020年相比,医院诊疗人次增加121.6万人次,增加13.34%。公立医院诊疗人次943.44万人次(占医院总数的91.34%),比2020年增加118.44万人,增加14.35%。民营医院诊疗人次89.48万人次(占医院总数的8.66%),比2020年增加3.18万人,增加3.68%。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总诊疗量达649.98万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量的21.92%,所占比例比2020年增加0.09个百分点(详见表7)。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入院人数达到94.32万人,其中:医院74.8万人(占79.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4.62万人(占15.5%),其他医疗卫生机构4.89万人(5.18%)。与2020年相比,医院入院人数增加10.84万人,增加16.95%。公立医院入院人数68.3万人,占全市医院入院人数的91.31%,比2020年增加10.5万人,增加16.42%;民营医院入院人数6.5万人,占全市医院入院人数的8.69%,比2020年增加0.3万人,增加0.47%。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入院人数14.52万人,占医疗卫生机构总入院人数的15.39%,所占比例比2020年增加1.27个百分点(详见表6)。

 

6  医疗服务工作量

机构类别

总诊疗人次数(万人)

入院人数(万人)

2021

2020

2021

2020

医疗卫生机构合计

2965.3

2843.4

94.32

80.48

医院

1032.9

911.3

74.8

63.96

按经济类型分:公立医院

943.44

825

68.3

57.8

民营医院

89.48

86.3

6.5

6.2

按医院级别分:三级医院

477.40

433.8

35.42

30.7

二级医院

449.27

370.6

32.42

27.0

一级医院

55.33

61.7

2.47

2.6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799.2

1814.5

14.62

12.60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265.65

247.1

2.12

1.50

卫生院

384.3

373.7

12.4

11.11

村卫生室

896.58

939.48

0

0

门诊部

16.15

17.74

0

0

诊所、医务室、护理站

236.5

236.5

0

0

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133.14

117.6

1.28

3.91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入院人数94.32万人,比2020年增加13.84万人,增加17.2%

  1. 医师工作负荷情况。全市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4.6人次和住院2.2床日,其中:公立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4.7人次和住院2.2床日(详见表7)。

     

    7  全市医院医师担负工作量

机构类别

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

医师日均担负住院床日

2021

2020

2021

2020

医院

4.6

4.14

2.2

1.93

按经济类型分:公立医院

4.7

5.1

2.2

2.4

民营医院

4.0

3.1

2.8

2.1

按医院级别分:三级医院

4.8

4.2

2.3

2

二级医院

4.6

4.1

2.1

1.9

一级医院

5.7

5.4

2.4

1.9

(三)病床使用情况。全市医院病床使用率75.4%,其中:公立医院78.4%。与2020年相比,医院病床使用率增加8.14个百分点(其中公立医院增加8.34个百分点)。2021年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9.2天(其中:公立医院9天,民营医院10.6天),比2020年减少0.18天(详见表8)。

 

8  全市医院病床使用情况

机构类别

病床使用率(%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天)

2021

2020

2021

2020

医院

75.4

67.26

9.2

9.36

按经济类型分:

78.4

70.06

9.0

9.18

公立医院

民营医院

59.9

52.88

10.6

11.06

按医院级别分:

83.34

73.1

9.5

9.6

三级医院

二级医院

74.03

68.39

8.4

8.46

一级医院

59.31

53.08

12.2

11.86

(四)血液保障情况。全市临床用血100%来自公民自愿无偿献血,无偿捐献机采血小板达到100%,千人口献血率16.83‰。全市无偿献血人次数达到54214人次,比2020年增加4729人次;采血总量达到18444000ml,比2020年增加1668500ml

三、基层卫生服务

(一)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78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5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岗人员2633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317人(执业(助理)医师926人、注册护士921人),管理人员105人,工勤技能人员129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床位782张,社区卫生服务站总床位63张。

(二)社区医疗服务。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人次170.33万人次,比2020年增加13.36万人次;入院人数1.86万人,比2020年增加0.36万人。平均每个中心年诊疗量8.52万人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师日均担负诊疗11.0人次,医师每均担负住院床0.7个。全市社区卫生服务站诊疗人次95.31万人次,比2020年增加5.19万人次。平均每站年诊疗量6032.61人次,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师日均担负诊疗13.1人次(详见表9)。

9  社区卫生服务情况

指标

2021

2020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个)

20

21

床位数(张)

782

746

卫生人员数(人):

1878

1908

卫生技术人员

1618

1649

执业(助理)医师

622

647

诊疗人次(万人)

170.33

156.97

入院人数(万人)

1.86

1.5

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

11.0

9.7

医师日均担负住院床日

0.7

0.5

病床使用率(%

58.81

45.49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

8.6

7.8

社区卫生服务站数(个)

158

164

卫生人员数(人):

755

726

卫生技术人员

699

681

执业(助理)医师

304

290

诊疗人次(万人)

95.31

90.12

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

13.1

12.9

 

  1. 农村三级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全市共设有县级(县级市)医院64所,总床位14347张,总卫生人员5303人,总诊疗564.46万人次,总入院41.12万人次。县级(县级市)妇幼保健机构4所、县级(县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所、县级卫生监督所3所。共设置67家卫生院(中心卫生院21家,乡镇卫生院46家),床位5001张,卫生人员6185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5344人)。与2020年相比,床位增加252张,卫生技术人员增加56人(详见表10)。

     

    10  卫生院医疗服务情况

指标

2021

2020

卫生院数(个)

67

67

床位数(张)

5001

4749

卫生人员数(人)

6185

6037

卫生技术人员(人)

5344

5288

执业(助理)医师(人)

2157

2098

诊疗人次(万人次)

384.33

373.7

入院人数(万人)

12.4

11.11

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人次)

7.16

7.2

医师日均担负住院床日(床日)

1.49

1.4

病床使用率(%

65.82

64.21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天)

9.1

9.3

全市共设2978个村卫生室,村卫生室人员8360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456人、注册护士749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5155人。平均每个村卫生室人员2.81人。与2020年相比,村卫生室减少6个,人员总数减少335人(详见表11)。

11  村卫生室及人员数

指标

2021

2020

村卫生室数(个)

2978

2984

人员总数(人):

8360

8695

执业(助理)医师数

2456

2064

注册护士数

749

666

乡村医生和卫生员数

5155

5957

乡村医生

4972

7333

平均每个村卫生室人员数(人)

2.81

2.91

(四)农村医疗服务。全市县级医院诊疗人次达564.46万人次,比2020年增加24.48万人次;入院人数51.55万人,比2020年增加13.29万人。卫生院诊疗人次为384.33万人次,比2020年增加10.63万人次;入院人数12.4万人,比2020年增加1.3万人;医师日均担负诊疗7.16人次和住院1.49床日,病床使用率65.82%,出院者平均住院日9.06天。与2020年相比,卫生院医师工作负荷持平,病床使用率上升1.61个百分点,平均住院日减少0.24天。村卫生室诊疗量达896.58万人次,比2020年减少42.9万人次,平均每个村卫生室年诊疗量3010.67人次。

四、病人医药费用

(一)医院病人医药费用。医院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264.9元,住院病人次均医药费10505.3元。医院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中药费占比为33.4%,比2020年下降1.3百分点;医院住院病人次均医药费用中药费占比为26.3%,与2020年持平(详见表12)。

12  医院病人门诊次均费用和住院次均费用

机构类别

门诊次均费用(元)

住院次均费用(元)

2021

2020

2021

2020

医院

264.9

259.2

10505.3

9830.2

按经济类型分:

260.1

256.9

10639

9960.8

公立医院

按医院级别分:

292.9

296.2

13264.9

12364.8

三级医院

二级医院

231.3

221.6

7968.6

7437.4

一级医院

225.2

179.8

6178.6

5713.6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人医药费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107.3元,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4067.6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中药费占比为52.2%,比2020年降低0.2个百分点;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中药费占比为19.9%,比2020年降低2个百分点。

卫生院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117.7元,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4272.6元。卫生院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中药费占比为52.8%,比2020年减少2.5个百分点;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中药费占比为22.2%,比2020年增加0.9个百分点(详见表13)。

 

1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人门诊和住院次均费用

机构名称

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元)

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元)

2021

2021年药费占人均医疗费比重

2020

2021

2021年药费占人均医疗费比重

2020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07.3

52.2

100.3

4067.6

21.78

3768.1

卫生院

117.7

52.8

107.7

4272.6

22.2

3962.5

五、中医药服务

(一)中医类机构、床位及人员数。全市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总数324个,比2020年增加98个。中医类医院8个,其中,三级中医类医院2个,二级中医类医院4个,一级中医类医院2个。中医类门诊部4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312个。全市中医类医院床位3723张,比2021年增加62张(详见表14)。

 

14  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床位数

机构类别

机构数(个)

床位数(张)

2021

2020

2021

2020

总计

324

226

3723

3661

中医类医院

8

9

3723

3661

按经济类型分:公立医院

6

6

3683

3597

民营医院

2

3

40

64

按医院级别分:三级医院

2

2

1774

1756

二级医院

4

4

1909

1841

 一级医院

2

3

40

64

中医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316

217

中医类门诊部

4

3

诊所、卫生所、医务室

312

214

中医类研究机构

0

全市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总数5665人,比2020年增加289人(增长5.38%)。全市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2767人,比2020年增517人。

中医医疗服务。全市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216.19万人次,比2020年增加27.57万人次(增长14.62%)。其中:中医类医院175.99万人次(占81.41%),中医类门诊部及诊所40.20万人次(占18.59%)。全市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出院人数11.30万人,比2020年增加2.41万人(增加27.11%)(详见表15)。

 

15  中医类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工作量

机构类别

总诊疗人次数(万人)

出院人数(万人)

2021

2020

2019

2021

2020

2019

中医类医疗机构合计

216.19

188.62

246.93

11.30

8.89

12.74

中医类医院

175.99

147.29

198.12

11.30

8.89

12.74

按经济类型分:公立医院

173.16

144.89

195.38

11.27

8.86

12.69

民营医院

2.83

2.40

2.74

0.03

0.03

0.05

按医院级别分:三级医院

72.24

57.38

131.61

4.56

3.23

8.60

二级医院

100.92

87.51

63.76

6.71

5.63

4.09

一级医院

2.83

2.40

2.44

0.03

0.03

0.03

中医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40.20

41.33

48.81

-

-

-

中医类门诊部

2.13

2.26

3.64

-

-

-

诊所、卫生所、医务室

38.07

39.07

45.17

-

-

-

六、疾病控制与公共卫生

(一)传染病报告发病和死亡。全市甲乙类传染病共报告发病5754例,死亡10人。报告发病数居前5位的病种依次为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梅毒、布鲁氏菌病、猩红热,占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3.76%;报告死亡数居前3位的病种依次为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肺结核,分别报告死亡8例、1例、1例,占甲乙类传染病报告死亡总数的100%

全市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为105.15/10万,死亡率为0.18/10万。

全市丙类传染病共报告发病11275例,发病率为206.04/10万。报告发病数居前5位的病种依次为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感冒、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和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100%

(二)免疫规划情况。国家平台接种率监测系统显示,全市常规免疫卡介苗接种率99.97%,乙型肝炎疫苗接种率99.77%,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率99.65%,麻疹类疫苗接种率99.81%,百白破三联疫苗接种率99.65%,流脑疫苗接种率99.66%,乙脑疫苗接种率99.69%,甲肝疫苗接种率99.79%

(三)结核病监测。全市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共接诊初诊患者13075例,初诊率为2.32‰,拍片率为99.33%,查痰率为94.31%。全市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共登记肺结核患者1065例,其中,活动性肺结核患者1043例(病原学阳性患者656例),结核性胸膜炎22例,活动性肺结核患者病原学阳性率61.60%。全市肺结核患者登记率18.88/10万、病原学阳性患者登记率11.63/10万。

(四)麻风疫情。截至2021年底,全市共累计发现麻风病人3559例,累计治愈3125例,除死亡、外迁和其他减少外,至2021年底现有症状病人4例(均为多菌型病例)。

(五)性病疫情。全市共报告梅毒、淋病、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和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5种性病病例1066例,报告发病率为19.46/10万,比2020年报告发病率上升了3.95%,其中男性657例,女性409例。5种性病的分布地区无较大差异,人群分布以20-55岁性活跃人群为主,职业以农民、家务及待业为主。近年来我市性病疫情呈现平稳态势,梅毒、淋病疫情呈现低流行态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和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发病率保持平稳。

(六)职业病防治。全市有7家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3家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14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2家职业病诊断机构。全市确诊职业病34例,其中:职业性尘肺病29例、其他呼吸系统疾病1例、职业性噪声聋3例、职业性皮肤病1例。患者中有0例申请市级鉴定。

(七)地方病防治。全市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78.17%8-10岁儿童尿碘中位数202.59μg/L

(八)寄生虫病防治。全市疟疾报告发病人数4例,发病率0.071/10万。

(九)精神疾病防治。全市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在册登记患者25728人,报告患病率4.57‰。在册患者中,男性13080人(占50.84%),女性12648人(占49.16%)。全市在管患者25519人,实际随访患者25519人,年管理率99.19%

七、妇幼卫生

(一)妇幼保健。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2.14%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2.13%。孕产妇HIV检测率99.95%,孕产妇梅毒检测率99.37%。全年扎实推进免费新生儿四种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项目,共筛查新生儿29975人。

(二)孕产妇死亡率。据妇幼卫生监测,孕产妇死亡率为7.46/10万(死亡2人,住院分娩活产26796人),经省卫生健康委评审均为不可避免死亡。

(三)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据妇幼卫生监测,全市婴儿死亡率2.24‰(死亡60人,住院分娩活产26796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51‰(死亡94人,住院分娩活产26796人)

(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项目。全市为30806万人提供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国家免费孕前优生目标人群覆盖率达96.53%,高风险率5.27%

稳步推进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项目,全市免费服用叶酸人数17956人。

(五)婚前检查保健。全市婚前医学检查率为74.62%。全市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覆盖率达100%

(六)妇女病查治。全市共进行宫颈癌检查184841人,乳腺癌检查188458人,均超额完成目标覆盖率。

八、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

(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一是我市承担食品污染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任务735份,其中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样品450份,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样品285份,获得有效检测数据10311条。二是全市28家二级及以上哨点医院、85家乡镇医疗机构、2930家村卫生室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全市共报告食源性疾病96737例。主动监测累计采集检测病人粪便标本445份。全市共上报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53起。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全市公共场所卫生被监督单位5264个,从业人员24792人,持健康证23960人。卫生监督机构对公共场所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6682户次,监督覆盖率为100%;依法查处案件582件,行政处罚案件数581件。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全市生活饮用水卫生(供水)被监督单位197个,从业人员582人,持健康证575人,持健康证人数占98.80%。卫生监督机构对生活饮用水经常性卫生监督2269户次,监督覆盖率为100%;依法查处案件14件,行政处罚案件数14件。

(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及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全市消毒产品被监督单位29家,从业人员339人,持合格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数54件。卫生监督机构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104户次,查处案件3件。全市监督检查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32家,监督覆盖率100%;监督检查单位数67户次;依法查处违法案件27件,行政处罚27件。

(五)学校卫生监督。全市被监督学校628所,教职员工4.36万人,学生数65.38万人。卫生监督机构对学校卫生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854户次,监督覆盖率100%,依法查处案件0件,行政处罚0件。

(六)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全市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应监督机构12个,依法查处案件1件。全市放射诊疗被监督单位174个,放射工作人员职业监护健康档案人数1374人,建立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人数1372人,依法查处案件34件,行政处罚34件。

(七)医疗服务、采供血和传染病防治监督。医疗服务经常性卫生监督4672户次,监督覆盖率98.84%,依法对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作出卫生行政处罚208件。全市血液安全被监督单位2家,经常性卫生监督12户次,监督覆盖率100%。传染病防治被监督单位3852家,经常性卫生监督5122户次,监督覆盖率99.70%,依法对传染病防治作出查处案件363件,行政处罚360件。

(八)计划生育监督。全市监督检查计划生育单位68家,监督覆盖率100%;检查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952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620人;依法查处计划生育违法案件5,行政处罚5件。

九、计划生育

全市全年共出生3万人,出生率为5.48‰。进一步健全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狠抓惠民政策工作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取得新进展,计划生育家庭获得感不断增强。

全面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在子女不满18周岁前每月不低于10元的奖励费政策,落实率100%。全面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落实人数分别为1462506423人,共发放奖扶特扶金2.03亿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深入推进,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医疗保障、养老保障、社会关怀等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顺利发展,全年超额完成省下达1.6个的任务指标。泰山区被省发改委、省卫健委确定为全省省级家庭托育试点县

十、老年人口信息

(一)老年人口数量。全市总人口数为547.22万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120.7万人,占总人口的22.1%,较2020年老年人口数减少0.8万人;全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85.5万人,占总人口的15.6%,分别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20.5个百分点。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口数量127280人;10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444人。

(二)老龄健康事业取得扎实成效。全市有39.46万老年人参保。2021年,共支付理赔金1550余万元,综合赔付率达121.53%,同比提升25.56%。为全市1678590-99周岁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资金发放总额为2148.46万元;为450位百岁老人发放高龄补贴,资金发放总额为204.44万元。

十一、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全市3771个村(社区)圆满完成了村(社区)计生协换届工作,全市计生协会员达到40.1万人,基层计生协组织3864个。全市各级计生协走访救助困难计生家庭7515户,发放救助金312.24万元;救助计生家庭大中专学生2463人,发放助学金243.43万元;开展群众性主题宣传活动3585场次。开展优生优育知识进万家巡讲活动751场次。推动高校青春健康教育项目建设,山东农业大学、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泰安校区)两所高校中标中国计生协青春健康教育项目。开展暖心行动.送清洁活动,向计生特殊家庭免费赠送洗衣凝露4000余份。落实失独(伤残)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88.7万元,参保5063人,办理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897.03万元,参保13.48万户。开展暖心家园项目点建设,肥城市中标山东省计生协暖心家园项目。金秋助学期间赠送特困计生家庭学生生育关怀一金秋助学意外伤害保险603份。

 

 

 

 

 

 

注解:

1)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其他机构。

2公立医院指经济类型为国有和集体办的医院(含政府办医院)。

3)民营医院指公立医院以外的其他医院,包括联营、股份合作、私营、台港澳投资和外国投资等医院。

4)按成乡分,城市包括直辖市区和地市级辖区,农村包括县及县级市,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计入农村。

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卫生院、村卫生室、门诊部、诊所(医务室)。

6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健康教育机构、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7)政府办指卫生(卫生健康)、教育、民政、公安、司法、兵团等行政部门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

8)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的医院、门诊部、诊所及科研机构。

9)卫生人员包括卫生技术人员、乡村医生和卫生员、其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按在岗职工数统计,包括在编、合同制、返聘和临聘半年以上人员。

10)卫生技术人员包括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药师(士)、技师(士)、卫生监督员(含公务员中取得卫生监督员证书的人数)、其他卫生技术人员。

11)执业(助理)医师指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且实际从事临床工作的人员,不含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但实际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

12)注册护士指取得注册护士证书且实际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不含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但实际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

13)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全科医生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按常住人口计算。

 

信息来源: 泰安市卫健委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