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泰安市第一人民医院等6家医院二级综合医院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2-04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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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山东省医院评审办法》文件要求,2023年11-12月,我委组织评审专家对泰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新泰市第二人民医院、新泰市第三人民医院、山东颐养健康集团新泰协庄医院、宁阳县第二人民医院、东平县人民医院等6家医院进行了现场评价。依据《关于开展二级综合医院评审复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综合现场评价结果及其他周期性评审及不定期检查得分情况,经市医院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拟确定延续泰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新泰市第二人民医院、新泰市第三人民医院、山东颐养健康集团新泰协庄医院、宁阳县第二人民医院、东平县人民医院等6家医院二级甲等综合医院资质,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7个工作日,即2月4日-2月18日。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药政科反映。
联系电话:6998997
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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