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06 14:24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计生协、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春节日益临近,外出务工人员陆续返乡,村居人员相对集中,文化宣传活动较为活跃,为认真贯彻落实省计生协近期下发的《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群众性宣传教育工作,传播新型婚育文化,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要内容

(一)宣传人口发展形势。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口问题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宣传我国人口基本国情和人口发展新形势,宣传党中央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的部署要求和战略安排,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着力提高人口整体素质,努力保持适度生育水平和人口规模。

(二)宣传生育政策法规。广泛宣传中央《决定》、省、市《实施方案》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7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精神。宣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使生育政策法规及配套支持措施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倡导新型婚育文化。关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形成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夫妻共担育儿责任、喜事新办简办、尊老爱幼、邻里团结的良好风尚,基本消除高价彩礼、盲目攀比、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弘扬中华传统美德,重塑多子女家庭养育文化,宣传推广“孝”、“和”家庭价值观,促进家庭和谐幸福。

(四)普及家庭健康知识。广泛普及优生优育、青春健康、生殖保健、家庭健康等知识。开展适龄婚育健康教育,普及婚前孕前、孕期和分娩期优生保健知识。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宣传,为家长提供养育照护和早期发展咨询指导服务。开展生殖健康宣传教育,预防非意愿妊娠。

、形式方法

(一)优化环境氛围。完善新型婚育文化宣传阵地建设,通过更新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图板、宣传栏,赠送春联、宣传册页和公共显示屏、灯光秀、公益广告等方式,面向全社会推广既符合政策要求,又简明规范、温馨亲民的宣传标语,及时清除原有的不符合政策要求的标语口号等,优化舆论环境,营造良好氛围。

(二)开展文化宣传。充分发挥民间艺术团体、文艺达人作用,创作编排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格调高雅的文艺节目,在节日期间进行巡回演出,寓教于乐,增强群众性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三)进行面对面宣传。借助春节期间开展“暖心行动”、走访慰问的时机,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活动,用群众听得懂、喜欢听的语言,向群众传递信息,回应群众关切,在提供政策宣传和信息服务中传播新型婚育观念,提高广大群众落实三孩生育政策的自觉性。

(四)利用媒体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新闻媒体和网站、微信公众号、QQ群、微信群等新媒体,宣传建立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群众身边的先进典型,潜移默化中推动移风易俗,持续提升宣传教育工作覆盖面。

、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县市区计生协、功能区社会事务中心要把春节期间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作为年度工作重点,进行专门安排部署,明确宣传教育内容及要求,有针对性地制订工作计划和活动方案,确保春节期间各项宣传教育活动扎实开展。

(二)部门协作,形成合力。要加强与卫健、文化、教育、民政及工青妇等部门和群团组织的沟通合作,凝聚各方力量、整合宣传资源,引导各种宣传力量投入到活动中来,推动宣传教育进村居、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走进千家万户。

(三)严密组织,确保效果。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切忌走过场、搞形式,要创新宣传教育手段和方法,提高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凝聚力,推动新型婚育文化蔚然成风,生育友好型社会环境逐步形成。

各县市区计生协、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于2024年3月5日前将春节期间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情况报送至计生协。

联系人:杨克   电话:6991203

电子邮箱:jsxbgs@ta.shandong.cn

 

 

泰安市计划生育协会

2024年2月5日


信息来源: 泰安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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