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泰安市直卫生健康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在系统公布(查询网址为:http://182.92.151.174:56/),请各位应聘人员登录查询。按照《2024年泰安市直卫生健康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本次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2024年泰安市直卫生健康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统一确定为40分。
按照招聘简章规定,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现场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简章规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由招聘单位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5月25日-5月27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泰安市永昌志合星斗创业园(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北上高大街与明堂路交叉口西北300米)。
(三)资格审查要求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含报名成功并仅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应由应聘人员本人办理,确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提交应聘人员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到达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涉及现场资格审查有关问题请与各招聘单位联系。
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
1、2024年泰安市直卫生健康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尚未打印的可登陆报名系统打印)。
2、《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式样见附件2)。
3、身份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纸面上)。
4、2024年泰安市直卫生健康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准考证。
5、学历、学位证书(没有学位要求的可不提供学位证书,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留学回国人员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有关证明材料,暂未取得的,需提交《延迟提交材料承诺书》(式样见附件3)。
7、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式样见附件4),已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交解除合同(协议)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阶段提供,具体情况请与各招聘单位联系。
8、应届毕业生或择业期(2022、2023届)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聘人员,属应届毕业生的应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报到证;至现场资格审核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成绩单的,应提供个人签字并按手印的《延迟提交材料承诺书》(式样见附件3)。
9、招聘岗位有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单、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③医师、护士资格证书等条件要求的,需提交资格证书原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0、招聘岗位有专业、工作年限要求的,须提交加盖单位公章(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式样见附件5)及各级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
11、招聘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须提交毕业论文。
12、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应根据具体要求提供相应的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具体要求请与各招聘单位联系。
未尽事宜按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要求办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提前准备相应材料,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更换联系方式的,应尽快与各招聘单位联系更改联系方式,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如应聘人员放弃参加面试,应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签名的放弃面试声明。
2、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广大应聘人员关注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
3、应聘人员应遵守审核现场有关规定,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其他无关人员禁止入内。审查缴费完毕立即离开,不得在场地内逗留。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附件:1、2024年泰安市卫生健康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xlsx
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