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宁阳县妇幼保健院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8-25 10:00 浏览次数:

根据《山东省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办法》文件要求,2026年8月,我委组织省、市专家对宁阳县妇幼保健院进行了现场评审,综合不定期检查和周期性评审情况,拟延续宁阳县妇幼保健院“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资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25日-8月31日(不含休息日)。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反映。联系电话:0538-6991138。

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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