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本机关网站“泰安市卫生健康委”(http://wjw.ta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地址:市政大楼B8045房间;邮编:271000;电话:6991333;传真:6995186;电子邮箱:wjwbgs@ta.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和全市政府信息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指标。一是对近年来的卫生健康工作相关信息进行全面梳理,指导市直卫生单位及时进行指南目录编制更新;二是及时更新泰安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与我委职能相关内容,不断充实深化公开内容;三是进一步强化平台和渠道建设,充实丰富泰安市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推进信息公开的全系统管理,形成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公开的联动效应;四是加强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根据市政府公开办要求和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增强各单位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五是紧贴形势任务,开设疫情专刊定期发布信息。目前,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17 | 1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730 | 532 | 2262 | |
行政强制 | 0 | 10 | 1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一)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通过政府网站、公共查阅点、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和其他渠道或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31条次。在2020年度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0条,占1.07%;业务工作类信息230条,占24.71%;工作服务类信息350条,占37.59%;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341条,占36.63%。
(二)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制建设情况。注重统筹协调,规范相关工作流程,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审查、澄清、考核、责任追究、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确保发布信息及时、准确、安全。
(三)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充分发挥网站信息平台和宣传阵地作用,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网站首页,并根据市民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公开各类信息。优化“友情连接”专栏,修改相关链接内容,新开设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医疗满意在人民”等服务类栏目,及时准确的向公众通报我市新冠疫情信息和卫生健康事业建设发展的成绩。在微信公众号增设“微医平台”链接,方便群众网络问诊、看病就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媒体代表等,在市中心血站开展“无偿献血政府开放日”活动。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020年度共计2件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均已按要求答复申请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我委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宽;二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质量还需再提高;三是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需进一步规范。四是政务公开宣传
(二)今后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配套制度,树立科学化、精细化理念,根据上级要求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分清责任、明确标准的要求,优化各项政务公开工作流程。
2.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积极与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确保我委政务公开合法、及时、准确。
3.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的政策性主动性。对于应公开的内容必须公开,凡是不予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发文科室要写明事由。加大人大、政协提案的办理公开的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三)2021年工作计划安排
1.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赋予的职责任务,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统一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进一步量化工作目标、进一步细化方法步骤,确保各项具体工作有序推进。落实责任分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2.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化“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意识,及时更新栏目内容,确保网站公开内容规范到位。推进平台建设管理维护,加强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的管理,确保公开平台信件办理及时。严格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3.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根据市政府公开办统一安排,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培训工作,适时开展系统内培训。认真做好政务公开理论研究工作,梳理系统内好的做法和先进典型,积极向上级部门宣介推荐。继续组织好“政府开放日”活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委无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