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泰安市卫生健康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指标深化卫生健康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在强化工作基础、细化工作举措、强化为民服务等方面持续用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全公开,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成效显著。

1.主动公开一是持续做好常态化公开工作。修订《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政务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常态化政务公开工作事项以及责任科室,提升常态化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二是切实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大力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创新发展等工作领域信息公开。2023年通过委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434条。三是主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共召开或参加新闻发布会4场,办理群众留言66条,发布政策解读5件,对《关于全面落实无偿献血者奖励有关规定的通知》等文件作了详细图解。

2.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委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条,已全部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答复了申请人,事项答复率及事项办结率达到100%。从申请内容来看,主要为政策咨询、数据查询;从受理量来看,与去年总量相同。此外,我委受理的依申请公开均无收费事项,没有收到投诉,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健全制度保障,对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措施进行完善,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文稿起草、审核流转、涉密审查、公开发布等环节,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门户网站建设,围绕委年度重点工作,突出做好健康泰安、营商环境、办事服务等专栏的建设和内容维护。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资源信息公开和专题宣传作用,在“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微信公众号设立“公众健康素养大提升”“述说抗疫事迹 见证卫健力量”“百日攻坚在行动 四送四进四提升”等栏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微信公众平台总阅数量达100万人次,发布信息1000余条。

5.监督保障调整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信息公开专职人员。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联络机制,强化督导检查,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举办2023卫生健康政务公开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7.5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较大进步,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委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栏目有待进一步优化;二是政策解读需进一步规范化、多样化;三是对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的指导还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委将重点抓好以下几点工作:一是围绕卫生健康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大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升解读规范化和实效性;二是进一步强化委门户网站建设。围绕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等重点工作,强化各类信息发布平台建设,突出做好委门户网站各专栏信息发布。三是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水平。认真落实好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的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监督指导,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卫生健康服务体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3年,我委认真落实《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3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有关要求,持续深化政策集中统一公开、政策高质量解读、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舆情回应,深入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众参与等重点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持续巩固,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显著提升。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我委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6件(其中:主办14件,协办2件),内容涉及基层诊疗服务能力、中医药文化惠民等,我单位吸收采纳16条,不予采纳0条,吸收采纳率100%共承办政协提案32件(其中:主办24件,协办8件),内容涉及发展医养结合产业、婴幼儿托育服务等,我单位吸收采纳32条,不予采纳0条,吸收采纳率100%。相关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主办件已按照办理要求进行面复,按期答复率、面复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

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我委全面统筹工作开展,突出做好政策解读活动制定《泰安市卫健委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务公开政策现场解读专项活动的通知》经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各科室、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逐级审核、层层把关、会议研究,从上报的26个主题中,确定“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政策解读”等17个内容作为政策解读专项活动主题明确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三方职责。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调度,年底将活动方案制定及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市属卫生健康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指标,切实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根据工作计划,2场市政务公开专区政策解读,15个自行组织的政策解读活动已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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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告解读: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pdf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