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关于开展爱国卫生攻坚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1-03-02 10:50 浏览次数:

 

为全面巩固全市农村改厕成果,促进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完善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圆满完成全市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工作任务,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全完善农村改厕规范化升级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160号)和《关于开展爱国卫生攻坚行动的通知》(泰爱卫发〔2021〕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全市改厕后续管护信息化平台,建设完善的厕具维修服务体系、粪污抽取清运体系、粪液无害化处理体系。完善全市改厕后续管护标准,提高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基本建立稳定的改厕后续管护机制,通过健全标准制度、充实人员设备、强化资金保障、完善监督机制,确保厕具坏了有人修、粪污满了及时抽、粪液无害化处理,提前完成全市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任务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农村厕所改造工作

结合全市村庄地形条件、人口密度等因素,坚持因地制宜、细处着手按照“城边接管、就近联建、鼓励独建、资源利用”多措并举的原则,围绕“4+N”方式,确定不同的改造升级和管护要求。(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分别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二)农村厕所升级工作

1.实现台账信息化管理。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改厕工作的信息化处理,确保改厕信息(如户主基本情况,联系方式,厕所改造时间、样式,粪污抽取次数等的数字、图片等信息)完整有效、真实可靠,彻底解决改厕台帐信息不实、不符等问题,确保2020年一季度前完成建设及数据录入工作。(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2.建立问题清单。2020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按照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规范和台帐记录,以村为单位逐户进行对照检查,建立详细问题清单,并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汇总备案。(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3.落实改厕成效。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在改厕规范升级完成后,通过社会公示、满意度调查、签字验收等形式,让广大村民参与评判改造成效。制作并发放“明白纸”,引导农民规范使用改造后厕所,确保改厕成效真正惠及村民。(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三)完善改厕管护机制

1.强化制度建设。围绕“4+N”方式,根据实际制定不同的后续管理制度,明确具体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对纳入生活污水处理体系的,完善农村污水管网、泵站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科学制定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规范。对采用三格、双瓮或粪尿分集式等改厕模式的,制定完善维修服务、清运服务、利用处理等管理制度,实现后续管护规范化。(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分别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2.制定规范标准。制定农村改厕管护服务站建设运行管理指南,细化提质、维修、抽取、转运、利用等各环节具体要求。编制适合本地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与技术汇编,强化技术指导。严格落实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照环境保护有关要求对出水水质作出严格规定,确保稳定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别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3.强化管护队伍建设。鼓励规模化种植企业(户)、农业合作社、农村沼气服务组织等,按照每2000-3000户设立1处农村改厕管护服务站,每1000-2000户配备1名管护人员和1辆抽粪车辆的标准,配足管理人员和设施设备,统筹负责厕具维修、粪污清运、资源化利用等工作,构建社会化、专业化的服务队伍。积极推行城乡污水处理统一建设运行,择优委托专业化企业队伍统一管理。鼓励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平台,对农村生活污水和厕所粪污收运、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等进行监控。(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分别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政策支持。研究制定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企业用地、用电等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完善粪污资源化补贴机制。优先保障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用地,将以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为主要原料的资源化利用项目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落实执行生物质沼气和天然气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生物质制气符合城市燃气管网入网技术标准的,应当接收其入网。

(二)强化资金保障。省财政将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纳入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支持范围,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对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工作较好的地方给予奖补,市(县)级财政安排资金予以支持。各县(市、区)要统筹用好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和各级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用于改厕规范升级、后续管护及资源化、无害化利用设施设备建设。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探索建立财政补贴与农户缴费分摊机制,合理确定管护缴费水平和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实行污水处理付费制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分别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三)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全市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长效监督机制,加强常态化督导。各县(市、区)要制定完善监督检查制度,指导乡镇(街道)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农村改厕服务站的日常维护管理,村级将设施管护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提升管护服务能力和水平。拓宽监督渠道,通过在村公告栏、县政府网站公示农村改厕信息及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实地暗访等形式,加强群众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公开曝光数据不实、质量不高、工作推进不力、弄虚作假的反面典型。加大约谈问责力度,对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别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四)强化试点示范,加大宣传引导鼓励基层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可以选取一批基础好、条件成熟的村(庄)先行试点,实现试点一批、成熟一批、推出一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美丽庭院”创建、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卫生城市(县城)创建等工作,强化正面宣传力度,加强示范典型推广,加强文明如厕、厕所日常管护、卫生防疫知识等宣传教育,积极培养群众健康文明卫生习惯,促进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转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全市爱国卫生攻坚行动农村后续管护规范升级工作

附件2:问题清单


 

附件1

全市爱国卫生攻坚行动农村后续管护规范升级工作台账

推进阶段

工作任务

完成时限

工作目标

责任单位

 

 

 

启动实施阶段(2020年12月底-2021年1月上旬)

印发做好农村改厕宣传引导工作通知

 

2020年12月底

编制农村改厕宣传画报转发各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画报印刷和张贴工作,让群众了解改厕好处,明白管护知识,知晓服务电话。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农村改厕业务主管部门

对各县(市、区)2020年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年度评估

 

 

 

2021年1月上旬

系统评价各县市区农村改厕“4+N”规范质量提升、“五有”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建立情况,阶段性总结成果,分析存在问题,为下步工作推进打好基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1月中旬-4月上旬)

反馈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建立评估情况

 

2021年4月上旬

适时印发问题整改通知,督促各地举一反三进行排查整改,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农村改厕业务主管部门

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4月中旬-5月底)

落实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工作进展调度制度

 

2021年5月底

每月调度各县市区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工作进展情况,视情况进行通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果总结阶段(2021年6月)

总结推广一批农村改厕工作典型做法

 

2021年6月底前

印发总结推广农村改厕工作典型做法通知,及时总结推广一批适宜我市不紊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水平的农村改厕典型范例,发挥示范引路作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2

问题清单

单位: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序号

问题

解决时限

责任单位

备注

1

验收监管不到位:个别存在一个旱厕一个卫生厕所现象

2021年1月底

各县市区农村改厕业务主管部门


2

改厕模式不适宜:没有足够空间安装使用冲水桶

2021年1月底

各县市区农村改厕业务主管部门


3

改厕质量不够高:个别农户化粪池填埋不实、排气管高度不够,高压水桶未完全填埋、排气管短、瓮体管件损坏

2021年1月底

各县市区农村改厕业务主管部门


4

防冻措施不到位:个别农户因地势原因冲水桶未完全下卧,出现冲水桶上冻现象

2021年1月底

各县市区农村改厕业务主管部门


 


信息来源: 泰安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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