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别 | 事项名称 | 公开内容 | 公开时限 | |||
履职依据 | 部门文件 | 涉及本部门的国务院部门行政规章、省政府行政规章;涉及本部门上级及本级制发的文件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 | 本部门制发,经市司法局备案登记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 | 本部门制发经依法清理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机构职能 | 机关简介 | 机构职责(按“三定方案”);机构设置(按“三定方案”);联系方式(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等)。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机构设置 | 内设机构 | 内设机构职责;内设机构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职务等。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下属单位 | 下属单位职责(按编办核准内容);设置(按编办核准内容);下属单位联系方式、地址等。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领导信息 | 单位负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姓名及职务(姓名、照片、出生日期、行政职务);职责分工(负责的工作内容和分管的处室、事业单位)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规划信息 | 专项规划 | 涉及本部门的本级专项规划信息。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发展规划 | 涉及本部门的本级区域规划信息。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年度计划 | 涉及本部门的本级年度计划信息。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统计信息 | 部门统计信息 | 本单位专项统计数据(统计公报)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行政许可和其他管理服务 | 依据条件和程序 | 山东政务服务—办事服务(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检查、行政给付、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办理结果 | 山东政务服务—结果公示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 | 泰安市市级部门权责清单 | |||||
处罚强制信息 | 依据条件和程序 | 山东政务服务—办事服务(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检查、行政给付、 | 信息形成后,7个工作日内公开 | |||
行政处罚决定 | 信用中国—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信息) | 信息形成后,7个工作日内公开 | ||||
财政预决算 | 泰安市财政局—财政预决算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人事信息 | 部门人事任免 | 人事任免通知等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行政权力运行公开 | 决策公开 | 会议公开 | 部门会议 | 1、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部门办公会议的议题,要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及时发布会议时间、议题、内容、列席情况、议题解读等信息。 | 实时公开 | |
执行公开 | 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情况 | 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的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落实情况。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 | 民生实事项目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落实情况。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稳增长促改革 | 围绕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增长、促进就业创业,加强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信息发布工作。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八大发展战略推进落实 | 污染防治 | 措施及进展 | 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加快治理黑臭水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整治、水源地保护、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工作进展情况。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优化营商环境 | 公开实施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相关政策措施、工作进展成效。公开实施压减行政许可的相关政策措施、工作进展成效。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政务督查 | 督查通报 | 政务督查通知、通报。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信息公开 | 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有关文件、规定等信息。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管理公开 |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抽查事项清单 |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公开本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包含抽查依据、对象、内容、方式、比例和频次等清单要素)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抽查结果 |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公开本单位抽查结果。 | 抽查结果信息形成后,7个工作日内公开。 | ||||
抽查计划 |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公开本单位随机抽查计划,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行政执法公示 | 事前公开 | 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 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包括行政执法类别、事项名称、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承办机构和办理时限;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服务指南 | 行政执法服务指南:包括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承办机构、优惠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和办公电话等。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服务流程图 | 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包括行政执法活动的步骤和环节。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事后公开 | 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公示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包括: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执法结果信息及行政执法决定的履行情况。主要包括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强制结果信息。 | 执法结果信息形成后,7个工作日内公开 | ||||
统计年报 | 每年1月31日前公开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 | 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每年1月31日前 | ||||
部门职责边界清单 | ||||||
服务公开 | “放管服”改革 | 加强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宣传和解读。 | ||||
结果公开 | 决策执行评估 | 及时公开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重要民生举措等落实结果。(可以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社情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估本单位拟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政策落实效果,公开评估报告)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办理复文,除人大代表姓名、联系方式和抄送范围等外,原则上应全文公开;对部分涉及面较宽、情况较复杂的建议办理复文,可采用摘要公开的方式,公开办理复文的主要内容。人大建议办理结果公开情况,要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内容。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除政协委员姓名、联系方式和抄送范围等外,原则上应全文公开;对部分涉及面较宽、情况较复杂的提案办理复文,可采用摘要公开的方式,公开办理复文的主要内容。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要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内容。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办理总体情况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其他法定信息 | 政策解读 | 部门文件解读 |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执行谁解读、分级分类负责”的原则,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性文件、规范性文件的解读,由文件起草单位具体负责制定政策解读材料并进行解读;多部门联合制发的文件,由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政策解读工作;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出台的文件和解读材料由文件制定单位解读。 | 政策文件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 | ||
公众开放日及听证会 | 1、起草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按要求召开听证会,及时发布听证会通告及听证结果。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政务公开工作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本单位制定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文件。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及培训 | 本部门(单位)成立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本部门(单位)成立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听取政务公开工作的报道;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方案;培训计划及培训开展情况;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的宣传活动报道,以及推动《条例》落实的具体做法。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政务公开监督考核 | 政务公开监督考核方案及监督检查开展情况等信息。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监管 | ||||||
医疗卫生 | 改善医疗服务典型和成效 | 改善医疗服务典型和成效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医德医风 | 医德医风建设工作情况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绩效考核结果 | 健康扶贫、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治、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信息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医疗服务 | 定期公开区域内医疗机构数量、布局以及床位、大型设备等资源配置情况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价格公示 | 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灾害事故救援 | 卫生 | 1、涉及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环境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次生灾害预警防范等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 | 实时公开 | |||
生态环境 | 饮水安全状况 | 管网和水龙头(管网末梢)监测报告 | 包括每季度市区生活饮用水监测结果。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养老托育 | 加大托育有关支持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重点加强养老托育机构质量安全、从业人员、运营秩序等方面的监管,及时公布监管结果。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应急管理 | 上级单位或本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以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涉密的除外;公开应急突发情况的应对情况和信息。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