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2161/2025-0014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卫健委 组配分类 部门统计信息

2024年泰安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日期:2025-11-24 14:17

         2024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以护航群众健康为职责,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全速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党建引领作用更加彰显,卫生健康事业各方面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卫生资源

(一)医疗卫生机构数量情况。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总数4866个,比2023年增加1个。其中:医院116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721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1个。与2023年相比,医院增加4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减少4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3个,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减少2个。

医院按经济类型分:公立医院52个,民营医院64个。医院按级别分:三级医院10个,二级医院46个,一级医院36个,未定级医院24个(详见表1)。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59个;乡镇卫生院67个;诊所、卫生所、护理站和医务室1453个;村卫生室2981个;门诊部39个。按经济类型分:公立3375个,民营1346个。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个(市级1个、县级6个、其他1个)。专科疾病防治机构2个(市级1个、县级1个)。妇幼保健机构7个(市级1个、县级6个)。

1  全市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及床位数

机构类别

机构数(个)

床位数(张)

2024

2023

2024

2023

总计

4866

4865

40244

38307

医院

116

112

30493

28873

按医院经济类型分:

公立医院

52

50

23494

22296

民营医院

64

62

6999

6577

按医院级别分:

三级医院

10

9

11918

11047

二级医院

46

46

14227

13750

一级医院

36

38

2792

3300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4721

4718

7885

7116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181

178

1747

1114

卫生院

67

68

6102

5965

诊所、卫生所、护理站和医务室

1453

1424

26

50

门诊部

39

58

10

16

村卫生室

2981

2990

0

0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21

25

1345

1182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8

8

0

0

专科疾病防治机构

2

3

310

310

妇幼保健机构

7

7

1035

872

急救中心

1

1

0

0

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1

1

0

0

采供血机构

2

2

0

0

其他机构

8

10

521

1136

(二)医疗机构床位数情况。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床位40244张,比2023年增加1937张,增长5.58%。其中:医院30493张(占75.4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7885张(占20.00%),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345张,疗养院1136张。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7.61张。医院按照经济类型分:公立医院床位数为23494张,占77.05%,与2023年相比增加1198张;民营医院床位数为6999张,占22.95%,与2023年相比增加422张(详见表1)。

(三)卫生人员情况。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员总数达59286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8659人,比2023年增加2275人(增长5.02%);乡村医生和卫生员3869人,其他技术人员2984人,管理人员3323人,工勤技能人员2227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18983人,注册护士22020人。

全市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3.59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4.16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5.02人,每万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7.5人。与2023年相比,上述指标分别增加0.29人、0.23人、0.05人、0.59人(详见表2)。

2  卫生人员数

指标

2024

2023

卫生人员总数(人):

59286

57682

卫生技术人员

48659

46384

执业(助理)医师

18983

17673

执业医师

14854

14313

注册护士

22020

21019

药师(士)

2173

2272

技师(士)

3324

2829

乡村医生和卫生员

3869

4749

其他技术人员

2984

2819

管理人员

3323

2523

工勤技能人员

2227

2429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人)

3.59

3.30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人)

4.16

3.93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人)

5.02

4.97

每万人口公共卫生人员(人)

7.5

6.91

全市卫生人员机构分布:医院34637人(占58.4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77人(占34.2%),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800人(占6.4%)。与2023年相比,医院人员增加1526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增加675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增加41人。医院按照经济类型分:公立医院人员数29304人,卫生技术人员数25815人,占所有医院的比例分别为84.6%85.9%;民营医院人员数5333人,卫生技术人员数4239人,占所有医院的比例分别为15.4%14.1%(详见表3)。

3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数

机构类别

在岗职工数

卫生技术人员

2024

2023

2024

2023

总计

59286

57683

48659

46386

医院:

34637

33111

30054

28813

公立医院

29304

27885

25815

24698

民营医院

5333

5226

4239

4115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0277

19602

15060

13496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2938

2722

2618

2443

卫生院

6596

6446

5498

5543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3800

3759

3080

3101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810

699

631

555

妇幼保健机构

2406

2428

1994

2045

其他机构

572

1211

465

976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构成:研究生及以上占8.4%,大学本科占45.1%,大专学历占36.9%,中专及中技占9.1%,高中及以下学历占0.4%。与2023年相比,本科及以上上升4.71个百分点。

(四)房屋及设备配置情况。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房屋建筑面积为482.28万平方米,比2023年增加了1.13万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面积为362.39万平方米,比2023年增加了7.42万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中:医院322.15万平方米,卫生院50.91万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2.15万平方米,妇幼保健院(所、站)16.87万平方米,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47万平方米。(详见表4)。

4  泰安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房屋建筑面积

机构类别

房屋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业务用房面积(万平方米)

2024

2023

2024

2023

482.28

481.15

362.39

354.97

医院:

322.15

305.95

282.89

264.99

综合医院

249.60

249.74

218.37

215.51

中医医院

36.39

30.65

32.35

27.66

专科医院

35.25

24.80

31.32

21.09

护理院

0.91

0.76

0.86

0.74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24.08

125.49

50.29

50.40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12.15

11.39

10.86

10.22

卫生院

50.91

51.70

39.37

40.14

村卫生室

41.07

41.09

0.00

0.00

门诊部

3.56

2.80

0.00

0.00

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护理站

16.39

18.51

0.06

0.04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29.70

32.71

23.15

23.43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47

6.45

2.56

3.66

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7.04

8.38

6.16

6.34

妇幼保健院(所、站)

16.87

16.44

13.19

12.01

采供血机构

1.03

1.03

1.03

1.03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0.16

0.16

0.16

0.16

其他卫生机构

6.87

17.00

6.06

16.14

(五)万元以上设备情况。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万元以上设备的数量为45224台,与2023年相比减少了192台,下降了0.42%。万元以上设备中:医院33478台(综合医院25706台,中医医院5044台),卫生院4647台,妇幼保健院(所、站)2045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452台。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万元以上设备总价值为68.21亿元,其中:医院设备总价值为54.64亿元(综合医院41.85亿元,中医院8.38亿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6.04亿元,专业公共卫生机构6.09亿元(妇幼保健院机构2.98亿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53亿元)。)(详见表5)。

5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万元以上设备情况

机构类别

万元以上设备总价值(万元)

万元以上设备台数(台、件)

2024

2023

2024

2023

  

682178

672365

45224

45416

医院:

546486

526528

33478

33937

综合医院

418532

419711

25706

27247

中医医院

83781

84764

5044

4951

专科医院

43258

21348

2679

1699

护理院

915

705

49

40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60385

54352

6006

5388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11904

10249

1357

1288

卫生院

48479

44102

4647

4099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60944

58490

4940

4543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5269

11534

1452

666

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13700

9644

1161

772

妇幼保健院(所、站)

29854

35526

2045

2862

采供血机构

1334

1220

210

168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518

518

44

44

其他卫生机构

14363

32995

800

1548

二、医疗服务

(一)门诊和住院量情况。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3743.88万人次,比2023年增加278.72万人次(增加8.04%)。2024年居民到医疗卫生机构平均就诊6.99次。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中,医院1170.89万人次(占31.27%),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468.78万人次(占65.94%),其他医疗卫生机构7.60万人次(占0.02%)。与2023年相比,医院诊疗人次增加90.12万人次,增加8.34%。公立医院诊疗人次1019.42万人次(占医院总数的87.06%),比2023年增加76.61万人,增加7.09%。民营医院诊疗人次151.46万人次(占医院总数的12.94%),比2023年增加13.51万人,增加9.79%。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总诊疗量达892.11万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量的23.83%,比2023年增加1.74个百分点(详见表6)。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入院人数达到129.69万人,其中:医院98.13万人(占75.67%),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6.02万人(占20.06%),其他医疗卫生机构0.8万人(0.61%)。与2023年相比,医院入院人数增加2.56万人,增加2.02%。公立医院入院人数88.32万人,占全市医院入院人数的90%,比2023年增加2.89万人,增加3.38%;民营医院入院人数9.8万人,占全市医院入院人数的10%,比2023年减少0.66万人,减少6.3%。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入院人数25.91万人,占医疗卫生机构总入院人数的19.98%,所占比例比2023年增加0.41个百分点(详见表6)。


6  医疗服务工作量

机构类别

总诊疗人次数(万人)

入院人数(万人)

2024

2023

2024

2023

合计

3743.88

3465.16

129.69

126.29

医院

1170.89

1080.77

98.13

95.57

按经济类型分:公立医院

1019.42

942.81

88.32

85.43

民营医院

151.46

137.95

9.80

10.46

按医院级别分:三级医院

493.45

438.60

45.45

42.38

二级医院

512.85

491.63

47.15

47.42

一级医院

140.92

130.65

4.51

4.9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468.78

2286.96

26.02

24.81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370.76

313.34

4.15

3.95

卫生院

521.35

452.01

21.76

20.76

村卫生室

1090.46

1025.81

0

0

门诊部

34.31

39.16

0.09

0.09

诊所、医务室、护理站

451.90

456.65

0

0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96.61

82.77

4.75

4.16

    专科疾病防治院

14.27

15.75

0.37

0.29

    妇幼保健院

74.89

67.03

4.41

3.87

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7.60

14.66

0.80

1.75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入院人数126.29万人,比2023年增加3.4万人,增加2.69%

(二)医师工作负荷情况。全市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4.87人次、住院2.55床日,其中:公立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4.83人次、住院2.35床日(详见表7)。

7  全市医院医师担负工作量

机构类别

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

医师日均担负住院床日

2024

2023

2024

2023

医院

4.87

4.7

2.55

2.5

按经济类型分:公立医院

4.83

4.7

2.35

2.4

民营医院

5.16

4.8

3.99

3.2

按医院级别分:三级医院

4.32

4.2

2.30

2.3

二级医院

4.66

4.4

2.58

2.5

一级医院

13.24

11.2

4.51

4.3

(三)病床使用情况。全市医院病床使用率82.4%,其中:公立医院84.95%。与2023年相比,医院病床使用率减少0.18个百分点(其中公立医院减少0.78个百分点)。2024年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8.84天(其中:公立医院8.11天,民营医院15.51天),比2023年增加0.04天(详见表8)。

8  全市医院病床使用情况

机构类别

病床使用率(%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天)

2024

2023

2024

2023

医院

82.4

82.58

8.84

8.8

按经济类型分:

84.95

85.73

8.11

8.1

公立医院

民营医院

73.11

69.41

15.51

14.8

按医院级别分:

89.18

91.55

8.42

9.2

三级医院

二级医院

80.81

80.46

8.51

8.0

一级医院

71.88

68.37

13.21

12.9

(四)血液保障情况。全市临床用血100%来自公民自愿无偿献血,无偿捐献机采血小板达到100%,千人口献血率9.51‰。全市无偿献血人次数达到50799人次,采血总量达到17984200ml

三、基层卫生服务

(一)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81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5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岗人员293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618人(执业(助理)医师1069人、注册护士1106人),管理人员103人,工勤技能人员77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床位1708张,社区卫生服务站总床位39张。

(二)社区医疗服务。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人次239.23万人次,比2023年增加47.41万人次;入院人数4.15万人,比2023年增加0.42万人。平均每个中心年诊疗量10.87万人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师日均担负诊疗13.31人次,医师均担负住院床1.81个。全市社区卫生服务站诊疗人次131.52万人次,比2023年增加10万人次。平均每站年诊疗量0.83万人次,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师日均担负诊疗14.84人次(详见表9)。

9  社区卫生服务情况

指标

2024

2023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个)

22

21

床位数(张)

1708

1842

卫生人员数(人):

2127

2305

卫生技术人员

1880

2035

执业(助理)医师

716

765

诊疗人次(万人)

239.23

191.82

入院人数(万人)

4.15

3.73

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

13.31

11.0

医师日均担负住院床日

1.81

1.1

病床使用率(%

80.7

75.47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

11.08

7.3

社区卫生服务站数(个)

159

157

卫生人员数(人):

811

760

卫生技术人员

738

718

执业(助理)医师

353

308

诊疗人次(万人)

131.52

121.52

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

14.84

15.8

(二)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全市共设有县级医院68所,总床位15927张,总卫生人员16781人,总诊疗585.05万人次,总入院50.6万人次。县级妇幼保健机构4所、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所。共设置67家卫生院(中心卫生院21家,乡镇卫生院46家),床位6102张,卫生人员6596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5498人)。与2023年相比,床位增加137张,卫生技术人员减少45人(详见表10)。

10  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情况

指标

2024

2023

卫生院数(个)

67

68

床位数(张)

6102

5965

卫生人员数(人)

6596

6446

卫生技术人员(人)

5498

5543

执业(助理)医师(人)

2050

2160

诊疗人次(万人次)

521.35

452.01

入院人数(万人)

21.76

20.76

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人次)

10.13

8.4

医师日均担负住院床日(床日)

2.26

2.3

病床使用率(%

77.72

84.72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天)

6.9

8.5

全市共设2981个村卫生室,村卫生室人员6291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527人、注册护士132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3621人。平均每个村卫生室人员2.11人。与2023年相比,村卫生室减少9个,人员总数减少103人(详见表11)。

11  村卫生室及人员数

指标

2024

2023

村卫生室数(个)

2981

2990

人员总数(人):

6291

6394

执业(助理)医师数

2527

1529

注册护士数

132

100

乡村医生和卫生员数

3621

4748

乡村医生

3539

4536

平均每个村卫生室人员数(人)

2.11

2.14

(四)基层医疗服务。全市县级医院诊疗人次达585.05万人次,比2023年增加34.24万人次;入院人数50.6万人,比2023年增加0.29万人。卫生院诊疗人次为521.35万人次,比2023年增加69.34万人次;入院人数21.76万人,比2023年增加1万人;医师日均担负诊疗10.13人次和住院2.26床日,病床使用率77.72%,出院者平均住院日6.9天。与2023年相比,卫生院医师工作负荷减少,病床使用率降低7个百分点,平均住院日减少1.6天。村卫生室诊疗量达1090.46万人次,比2023年增加64.65万人次,平均每个村卫生室年诊疗量3658.03人次。

四、病人医药费用

(一)医院病人医药费用。医院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310.26元,住院病人次均医药费8293.64元(详见表12)。

12  医院病人门诊次均费用和住院次均费用

机构类别

门诊次均费用(元)

住院次均费用(元)

2024

2023

2024

2023

医院

310.26

328.0

8293.64

8981.3

按经济类型分:

公立医院

256.08

271.7

8394.62

9149.1

民营医院

674.97

712.5

7371.41

7537.8

按医院级别分:

295.09

316.9

10325.33

11306.2

三级医院

二级医院

239.06

250.9

6685.1

7287.7

一级医院

612.08

634.7

4899.74

5666.3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人医药费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124.02元,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3551.6元。卫生院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106.86元,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3393.6元(详见表13)。


1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人门诊和住院次均费用

机构名称

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元)

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元)

2024

2023

2024

2023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24.02

129.3

3551.6

3146.9

卫生院

106.86

117.7

3393.6

3793.6

五、中医药服务

(一)中医类机构、床位数。全市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总数422个,比2023年增加11个。中医类医院16个,其中,三级中医类医院2个,二级中医类医院6个,一级中医类医院3个。中医类门诊部3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403个。全市中医类医院床位3992张(详见表14)。

14  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床位数

机构类别

机构数(个)

床位数(张)

2024

2023

2024

2023

总计

422

411

3992

3743

中医类医院:

16

12

3989

3740

按经济类型分:公立医院

6

6

3683

3517

民营医院

10

6

306

223

按医院级别分:三级医院

2

2

1550

1550

二级医院

6

4

2133

1967

                  一级医院

3

3

103

103

中医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406

399

3

3

中医类门诊部

3

4

3

3

诊所、卫生所、医务室

403

395

(二)中医类人员数。全市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总数6250人,比2023年增加104人(增长1.7%)。全市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3512人。

(三)中医药服务。全市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329.68万人次,比2023年增加18.81万人次(增长6.05%)。其中:中医类医院220.95万人次(占67.02%),中医类门诊部及诊所108.73万人次(占32.98%)。全市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出院人数15.79万人(详见表15)。

15  中医类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工作量

机构类别

总诊疗人次数(万人)

出院人数(万人)

2024

2023

2024

2023

中医类医疗机构合计

329.68

310.87

15.79

14.84

中医类医院

220.95

205.61

15.77

14.81

按经济类型分:公立医院

212.14

198.91

15.28

14.51

民营医院

8.81

6.70

0.49

0.30

按医院级别分:三级医院

83.9

80.40

6.34

6.25

二级医院

130.62

118.51

8.93

8.26

一级医院

3.41

1.93

0.01

0.07

中医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08.73

105.26

0.02

0.03

中医类门诊部

4.13

4.61

0.02

0.03

诊所、卫生所、医务室

104.6

100.65

-

-

六、疾病控制与公共卫生

(一)传染病报告发病和死亡情况。全市甲类传染病报告,乙类传染病共报告发病9171例,死亡19人。报告发病数居前5位的病种依次为乙型肝炎、百日咳、肺结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和梅毒,占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85.89%。报告死亡数居前3位的病种依次为丙型肝炎、艾滋病、肺结核,分别报告死亡9例、8例、2例,占甲乙类传染病报告死亡总数的100%。全市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为171.45/10万,死亡率为0.36/10万。

全市丙类传染病共报告发病15431例,发病率为288.48/10万。报告发病数居前5位的病种依次为流行性感冒、其他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和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9.99%

(二)免疫规划情况。国家平台接种率监测系统显示,全市常规免疫中,卡介苗接种率99.96%,乙型肝炎疫苗接种率99.95%,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率99.83%,麻疹类疫苗接种率99.84%,百白破三联疫苗接种率99.84%,流脑疫苗接种率98.82%,乙脑疫苗接种率99.81%,甲肝疫苗接种率99.87%

(三)结核病监测。全市共登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1007例,与去年同期相比降低2.80%。其中,病原学阳性686例,病原学检查阴性298例,单纯结核性胸膜炎23例。

(四)麻风疫情。全市共累计发现麻风病人3558例,累计治愈3170例,除死亡、外迁和其他减少外,至2024年底,现症病人3例,均为多菌型病例。

(五)性病疫情。全市共报告梅毒、淋病、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和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5种性病病例969例,报告发病率为17.93/10万,比去年报告发病率上升12.2%。其中男性患者581例,女性患者388例。这5种性病以泰山区、岱岳区、肥城市分布较多,人群以20-55岁性活跃人群为主,职业以农民、家务及待业为主。近年来,我市梅毒疫情呈上升趋势,尖锐湿疣疫情呈现下降趋势,淋病、生殖器疱疹和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发病率保持平稳,性病疫情整体呈现低流行态势。

(六)职业病防治。全市有8家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3家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14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2家职业病诊断机构。入选国家级、省级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分别为1家、7家。举办泰安市职业健康达人风采大赛,23人被评为省级职业健康达人

(七)地方病防治。全市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93.52%8-10岁儿童尿碘中位数189.19μg/L

(八)寄生虫病防治。全市疟疾报告输入性病例22例,发病率为0.41/10万。

(九)精神疾病防治。全市在山东省精神障碍信息系统注册患者29502人,报告患病率5.46‰。在册患者中,男性15066人,占比51.07%,女性14436人,占比48.93%。全市年在管患者29354人,管理率达99.5%

七、妇幼卫生

(一)妇幼保健。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6.81%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为97.88%。孕产妇HIV检测率和梅毒检测率均为100%

(二)孕产妇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为4.28/10

(三)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全市婴儿死亡率为1.88‰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70‰

(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项目。全市为34553人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国家免费孕前优生目标人群覆盖率达100%。免费服用叶酸人数为22529人。

(五)婚前检查保健。全市婚前医学检查率为94.85%

(六)妇女病查治。全市共进行宫颈癌免费筛查166978人,乳腺癌免费筛查168127人。

八、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

(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我市承担食品污染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任务537份,已全部完成。开展了1001项次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和7913项次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任务,均按时上报系统,累计上报监测数据8914条。全市28家二级及以上哨点医院、87家乡镇医疗机构、2939家村卫生室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共报告食源性疾病病例109040例,共上报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133起。

(二)医疗服务、采供血和传染病防治监督。开展基层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专项检查行动,共检查单位1476家,行政处罚11件,罚款1万元。开展深化医疗机构依法执业风险防控行动检查,全市检查二级和三级医疗机构57家,行政处罚案件2件,罚款6万元。完成国家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26与市场监管、医保、民政等多部门联合检查5单,完成率、完结率均为100%。完成37家市属及中央、省驻泰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和采供血机构综合监督执法检查,发现问题405条次。

(三)学校卫生监督。开展全市中小学校春季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共检查学校、幼儿园1734所。在全市开展学校卫生专项检查工作,共计检查学校387所。组织开展全市托育机构、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检查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共计139所。积极参加教育、卫生、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五部门联合开展的春季校园安全检查工作。

(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及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检查消毒产品生产企业21家,其中消毒剂和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10家、消毒器械生产企业3家、卫生用品生产企业8家,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覆盖率达65.63%办理一般程序案件4起,结案2件,罚款2.5万元。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和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专项检查,完成33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共109款网上备案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信息核对工作。对全市28家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39条,立案查处11家,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取缔无证经营黑作坊”1家,责令停业整顿6家,罚款2万元。

(五)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全市公共场所卫生被监督单位4977个,共下达监督意见书2323份。查办公共场所案件69件,其中简易程序案件35件,一般程序案件34件,罚款金额4.05万元。开展“2024年泰安市卫生监督执法蓝盾行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专项执法行动,全市共摸排1191家单位,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505人次。

(六)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全面完成2024年度城乡饮用水监督检测工作任务,跟踪检查城市生活饮用水单位11家,农村供水单位103家,自建设施供水99家,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18家,共下达监督意见书155份。查办生活饮用水卫生案件2件,罚款金额0.64万元。

(七)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开展全市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共监督检查用人单位571家。全面推进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分类分级监管试点工作,参与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用人单位共807家,已完成试点单位772家。完成对25家市管放射诊疗机构和2家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6份,监督覆盖率达100%。立案查处1起放射诊疗机构违法行为,办理普通程序案件1件,罚款1万元。联合市畜牧兽医部门,对33家动物诊疗机构开展放射卫生专项检查。

(八)计划生育监督。对全市74家开展妇幼保健项目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下达监督意见书74份,提出整改意见183条。参加泰安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专项督查,对新泰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泰市第二人民医院、新泰市第三人民医院、泰山区人民医院、泰山区中医二院、岱岳区妇幼保健医院6家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及签发机构进行督查。

九、人口家庭发展工作

全年全市常住人口出生24077人,出生率4.5‰,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9,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9.5%,人口监测覆盖率100%

全面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落实人数分别为235430人、8552人,共发放奖扶特扶金3.17亿元。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各项扶助关怀措施,全面落实联系人制度、就医绿色通道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三个全覆盖,落实率达100%

持续推动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平稳健康发展,共建成各类托育机构371家,托位22057个,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12个。

十、医养健康工作

老年健康医疗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全市现有医养结合机构110家,其中双证齐全机构66家,嵌入式机构44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老年人达108.14万人,医养结合服务指导率75.29%,医养结合机构入住率73.823%。安宁疗护服务机构增至120家,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全覆盖。全市共建成老年病医院6所、康复医院3所、护理院3所,累计设置床位3997张,配备医师1263人、医技人员469人、护士1816人。

医养结合示范创建成果丰硕。肥城市成功获评山东省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创新引领县,获得项目建设及奖励资金1100万元绩效资金。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被确定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在五年一次的泰安市民政大会上,作了题为《全力打造寿比泰山康养服务品牌》的典型发言。

医养健康宣传成效斐然。《中国人口报》《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制频道》等各级媒体,对泰安市及宁阳县东庄镇南故城社区、泰山区医养融网居家医养服务、东平县“1+3+4”医养结合服务等典型做法给予进行了深度报道。

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亮点突出。肥城市《开展安宁疗护,呵护生命余晖》、东平县人民医院《安心卡与家庭会议在安宁疗护服务实践中的生动运用》入选山东省安宁疗护典型案例。泰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健全机制多措并举全面打造老年友善医院机构》、肥城市人民医院《完善就医环境优化就医流程助力老年友善服务提升》入选山东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典型案例集。

十一、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肥城市计生协全国第五批地方计生协综合改革试点单位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并在省计生协召开的中国计生协地方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终期评估暨经验交流会议上做典型发言,《融入社会治理微网络展现计生协新作为》工作经验被中国计生协《工作通讯》刊发。建成省级向日葵亲子小屋”2个,开展优生优育知识进万家活动467场次。开展家庭健康促进主题活动496场次。

推动新型婚育文化建设,开展群众性主题宣传活动1588场次,宁阳县被省卫健委、省计生协确认为新型婚育文化建设试点单位;在省计生协新型婚育文化宣传文艺作品征集评选中,获二等奖4个、三等奖10个、优秀奖1个,市计划生育协会获优秀组织奖。举办青春绽放·健康护航--毕业季青春健康教育进高校活动启动仪式,开展青春健康教育进高校活动6场次,受益1500余人;山东农业大学、泰山科技学院、泰山护理职业学院中标中国计生协青春健康教育高校项目,山东农业大学获得1万元项目资金;东平县州城街道第二中学青春健康教育基地被确定为山东省计生协青春健康教育基地。

开展暖心行动,走访慰问困难计生家庭2409户,发放救助金140.2万元;一次性救助计生家庭30户,发放救助金15万元,建成省级暖心家园”2个。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帮扶困难计生家庭学生1099人,发放慰问金100万元。为全市6024名计生失独(伤残)人员办理失独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118.56万元,投保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1075.17万元,赔付1030.61万元。市计生协及3个县市区计生协被省计生协中国人寿山东分公司通报表扬为计生保险工作表现突出单位。

注解:

1)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其他机构。

2公立医院指经济类型为国有和集体办的医院(含政府办医院)。

3)民营医院指公立医院以外的其他医院,包括联营、股份合作、私营、台港澳投资和外国投资等医院。

4)按成乡分,城市包括直辖市区和地市级辖区,农村包括县及县级市,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计入农村。

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卫生院、村卫生室、门诊部、诊所(医务室)。

6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健康教育机构、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7)政府办指卫生(卫生健康)、教育、民政、公安、司法、兵团等行政部门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

8)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的医院、门诊部、诊所及科研机构。

9)卫生人员包括卫生技术人员、乡村医生和卫生员、其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按在岗职工数统计,包括在编、合同制、返聘和临聘半年以上人员。

10)卫生技术人员包括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药师(士)、技师(士)、卫生监督员(含公务员中取得卫生监督员证书的人数)、其他卫生技术人员。

11)执业(助理)医师指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且实际从事临床工作的人员,不含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但实际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

12)注册护士指取得注册护士证书且实际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不含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但实际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

13)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全科医生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按常住人口计算。


信息来源: 泰安市卫健委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