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2161/2025-0006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卫健委 组配分类 抽查事项清单

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2025 年版)
发布日期:2025-05-20 15:11
序号部  门权责清单事项抽查事项抽查内容检查对象事项类别检查方式实施主体检查依据
市卫生健康委对医疗卫生的监督检查医疗卫生的检查1.医疗机构资质管理情况;2.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情况;3.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管理况;5.医疗文书管理情况医疗机构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市、县级卫生健康
(疾控)部门
1.《医师法》第四条
2.《中医药法》第五条
3.《精神卫生法》第八条
4.《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六条
5.《药品管理法》第八条
6.《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六条
7.《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8.《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三条
9.《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10.《戒毒条例》第四条
1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12.《护士条例》第五条
13.《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14.《山东省遗体捐献条例》第五条
15.《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六条
16.《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17.《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18.《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19.《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20.《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21.《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四条
22.《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2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24.《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第四十条
25.《医疗气功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26.《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
27.《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
28.《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第四条
市卫生健康委对妇幼健康的监督检查妇幼健康的检查1.机构及人员资质情况;2.法律法规执行情况;3.制度建立情况;4.行政管理情况医疗机构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市、县级卫生健康
(疾控)部门
1.《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九条
2. 《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
3.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四条
4. 《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第四条
5. 《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第七条
6. 《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第五条
7.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第六条
8. 《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第十七条
9.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第三十九条
市卫生健康委对血液安全的监督检查血液安全的检查1.血站:机构和人员资质、献血者管理、血液包装、检测和储存等;
2.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特数血站): 机构及人员资质、脐带血采集、制备及储存、血液检测、供应和运输等;3.单采血浆站:机构和人员资质、献浆员管理、血液检测、原料血浆的供应及包装、储存、运输等
血站、单采血浆站医疗机构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市、县级卫生健康
(疾控)部门
1.《献血法》第四条
2.《血站管理办法》第五十条
3.《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4. 《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第五条
5.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二条
市卫生健康委对公共场所的监督检查公共场所卫生的检查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从业人员、卫生检测、公共用品用具、集中空调
通风系统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情况, 顾客用品用具、水质、空气等的卫生质量
公共场所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市、县级卫生健康
(疾控)部门
1.《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条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条
3.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第四条
市卫生健康委对生活饮用水的监督检查生活饮用水卫生的检查供水单位卫生许可、供管水人员、水质检测、供水设施等卫生管理情
况,供水水质情况、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产品生产
原料和工艺、生产现场卫生条件、产品标签说明书等卫生管理情况,
产品卫生质量情况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
、涉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
及在华责任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市、县级卫生健康
(疾控)部门
1.《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条
2.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
3. 《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市卫生健康委对学校卫生的监督检查学校卫生的检查学校教学环境卫生;学校落实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情况; 学校落实饮
用水卫生要求情况
学校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市、县级卫生健康
(疾控)部门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四条、第二十八条
市卫生健康委对传染病防治的监督检查传染病防治的检查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
况、医疗废物处置、污水处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等
医疗机构、疾控机构、采供
血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市、县级卫生健康
(疾控)部门
1.《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
2.《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3.《疫苗管理法》第八条
4.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
5.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6.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四条
7.《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8《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
9.《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四条
10.《性病防治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11.《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12.《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第十条
13.《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市卫生健康委对消毒产品的监督检查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检查1.消毒产品及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2.生产条件、生产过程、使用原料卫生质量、消毒产品和物料仓储条件、消毒产品从业人员配备和管理情况;3.消毒产品卫生质量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市、县级卫生健康
(疾控)部门
1.《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条
2.《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3. 《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第十二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
市卫生健康委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
监督检查
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
检查
1.作业场所;2.清洗消毒设备或者设施、生产用水和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3.餐具、饮具的出厂检验,餐具、饮具的包装标识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
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市、县级卫生健康
(疾控)部门
1.《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八条、第一百二十六条
2.《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第四条
10 市卫生健康委对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职业卫生的检查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批准情况;2.开展技术服务的业务范
围;3.出具的检测或评价报告情况;4.专业人员配备情况;5.仪器设
备和场所情况;6.是否出具虚假证明文件;7.质量控制、工作程序情
况;8.档案管理情况;9.管理制度情况;10.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及人员
备案/资质、依法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情况;11.职业病诊断机构及
人员备案/资质、依法开展职业病诊断工作情况;12.用人单位的职业
病防治管理组织和措施建立情况;13.职业卫生培训情况;14.建设项
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开展情况;15.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
况;16.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开展情况;17.职业病危
害告知和警示标识设置情况;18.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和个
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管理情况; 19.劳动者职业健康
监护情况;20.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处置情况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
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
断机构、用人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市、县级卫生健康
(疾控)部门
1.《职业病防治法》第九条、第六十二条
2.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三条
3.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
4.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五十一条
11 市卫生健康委对放射卫生的监督检查放射卫生的检查1.放射诊疗许可、校验、变更情况;2.放射性危害建设项目卫生审查情况;3.放射工作人员资质、培训、体检、个人剂量监测工作;4.放射诊疗设备及放射工作场所检测情况;5.放射防护设施及放射防护用品配备与使用情况;6.用于放射防护和质量控制的检测仪表检验、检定或校准情况;7.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处理方案和处理能
力;8.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 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情况;9.放射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工作; 10.对患者、受检者、陪检者的放射防护情况;11.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
医疗机构、其他辐射应用单
位、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市、县级卫生健康
(疾控)部门
1.《职业病防治法》第九条、第八十七条
2. 《关于放射源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第二条
3.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三条
4.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条
5.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十三条
6.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第三条
7. 《山东省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规定》第三条
8.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二十九条


信息来源: 泰安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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