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2161/2026-0006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卫健委 组配分类 部门统计信息

2025年泰安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日期:2026-09-21 10:13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省卫生健康委的有力指导下,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深入践行“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发展理念,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聚焦保障全人群、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全面建设“病有良医、老有康养、幼有优育、优质共享”的健康泰安,卫生健康事业各方面工作取得积极进展。2025年,我市居民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0.39岁。

一、卫生资源

(一)医疗卫生机构数量情况。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总数4854个,比2024年减少12个。其中:医院12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704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9个,其他机构9个。与2024年相比,医院增加6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减少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减少17个。

医院按经济类型分:公立医院51个,民营医院71个。医院按级别分:三级医院12个,二级医院47个,一级医院37个,未定级医院26个(详见表1)。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59个;乡镇卫生院67个;诊所、卫生所、护理站和医务室1508个;村卫生室2912个;门诊部36个。按经济类型分:公立3286个,民营1418个。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个(市级1个、县级6个、其他1个)。专科疾病防治机构1个。妇幼保健机构7个(市级1个、县级6个)。

表1  全市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及床位数

机构类别

机构数(个)

床位数(张)

2025年

2024年

2025年

2024年

总计

4854

4866

41567

40244

医院

122

116

32155

30493

按医院经济类型分:

公立医院

51

52

24738

23494

民营医院

71

64

7417

6999

按医院级别分:

三级医院

12

10

13107

11918

二级医院

47

46

13747

14227

一级医院

37

36

3022

2792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4704

4721

8267

7885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181

181

1727

1747

卫生院

67

67

6524

6102

诊所、卫生所、护理站和医务室

1508

1453

4

26

门诊部

36

39

12

10

村卫生室

2912

2981

0

0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19

21

1085

1345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8

8

0

0

专科疾病防治机构

1

2

50

310

妇幼保健机构

7

7

1035

1035

急救中心

1

1

0

0

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0

1

0

0

采供血机构

2

2

0

0

其他机构

9

8

60

521

(二)医疗机构床位数情况。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床位41567张,比2024年增加1323张,增长3.29%。其中:医院32155张(占77.3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8267张(占19.89%),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085张,其他卫生机构60张。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7.95张。医院按照经济类型分:公立医院床位数为24738张,占76.93%,与2024年相比增加1244张;民营医院床位数为7417张,占23.07%,与2024年相比增加418张(详见表1)。

(三)卫生人员情况。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员59325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8771人,比2024年增加112人(增长0.23%);乡村医生和卫生员3999人,其他技术人员2879人,管理人员3953人,工勤技能人员2316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19688人,注册护士21669人。

全市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3.76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4.14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5.89人,每万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6.52人。与2024年相比,上述指标分别增加0.17人、减少0.02人、增加0.87人、减少0.98人(详见表2)。

表2  卫生人员数

指标

2025年

2024年

卫生人员总数(人):

59325

59286

卫生技术人员

48771

48659

执业(助理)医师

19688

18983

执业医师

15115

14854

注册护士

21669

22020

药师(士)

2227

2173

技师(士)

3478

3324

乡村医生和卫生员

3999

3869

其他技术人员

2879

2984

管理人员

3953

3323

工勤技能人员

2316

2227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人)

3.76

3.59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人)

4.14

4.16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人)

5.89

5.02

每万人口公共卫生机构人员(人)

6.52

7.5

全市卫生人员机构分布:医院34975人(占58.9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842人(占35.13%),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413人(占5.75%)。与2024年相比,医院人员增加338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增加565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减少387人。医院按照经济类型分:公立医院人员数29416人,卫生技术人员数25980人,占所有医院的比例分别为84.11%和85.53%;民营医院人员数5559人,卫生技术人员数4394人,占所有医院的比例分别为15.89%和14.47%(详见表3)。

表3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数

机构类别

在岗职工数

卫生技术人员

2025年

2024年

2025年

2024年

总计

59325

59286

48771

48659

医院:

34975

34637

30374

30054

公立医院

29416

29304

25980

25815

民营医院

5559

5333

4394

4239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0842

20277

15562

15060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2937

2938

2529

2618

卫生院

6806

6596

5683

5498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3413

3800

2752

3080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806

810

624

631

妇幼保健机构

2383

2406

1968

1994

其他机构

95

572

83

465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构成:研究生及以上占8.32%,大学本科占45.12%,大专学历占37.46%,中专及中技占8.71%,高中及以下学历占0.4%。

(四)房屋及设备配置情况。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房屋建筑面积为485.55万平方米,比2024年增加3.27万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面积为364.28万平方米,比2024年增加了1.89万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中:医院332.59万平方米,卫生院51.23万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1.85万平方米,妇幼保健院(所、站)21.93万平方米,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55万平方米。(详见表4)。

表4  泰安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房屋建筑面积

机构类别

房屋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业务用房面积(万平方米)

2025年

2024年

2025年

2024年

总 计

485.55

482.28

364.28

362.39

医院:

332.59

322.15

291.35

282.89

综合医院

247.09

249.60

214.89

218.37

中医医院

35.68

36.39

32.50

32.35

专科医院

48.91

35.25

43.11

31.32

护理院

0.91

0.91

0.86

0.86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24.52

124.08

50.38

50.29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11.85

12.15

10.52

10.86

卫生院

51.23

50.91

39.79

39.37

村卫生室

40.27

41.07

0.00

0.00

门诊部

3.46

3.56

0.00

0.00

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护理站

17.71

16.39

0.07

0.06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27.83

29.70

21.98

23.15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55

4.47

3.04

2.56

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0.20

7.04

0.20

6.16

妇幼保健院(所、站)

21.93

16.87

17.66

13.19

采供血机构

1.03

1.03

1.03

1.03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0

0.16

0

0.16

其他卫生机构

0.62

6.87

0.56

6.06

(五)万元以上设备情况。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万元以上设备的数量为47041台,与2024年相比增加了1817台。万元以上设备中:医院36911台(综合医院26563台,中医医院5601台),卫生院4968台,妇幼保健院(所、站)1730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466台。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万元以上设备总价值为77.00亿元,其中:医院设备总价值为64.79亿元(综合医院48.14亿元,中医医院9.00亿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6.20亿元,专业公共卫生机构5.92亿元(妇幼保健机构4.08亿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53亿元)。(详见表5)。

表5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万元以上设备情况

机构类别

万元以上设备总价值(万元)

万元以上设备台数(台、件)

2025年

2024年

2025年

2024年

总   计

770024

682178

47041

45224

医院:

647917

546486

36911

33478

综合医院

481451

418532

26563

25706

中医医院

90044

83781

5601

5044

专科医院

75570

43258

4698

2679

护理院

852

915

49

49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62041

60385

6527

6006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11689

11904

1557

1357

卫生院

50350

48479

4968

4647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59204

60944

3512

4940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5299

15269

1466

1452

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1249

13700

49

1161

妇幼保健院(所、站)

40757

29854

1730

2045

采供血机构

1643

1334

243

210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0

518

0

44

其他卫生机构

862

14363

91

800

二、医疗服务

(一)门诊和住院量情况。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3787.33万人次,比2024年增加43.45万人次(增加1.16%)。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中,医院1342.49万人次(占35.4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359.23万人次(占62.29%),专业公共卫生机构85.25万人次(占2.25%),其他医疗卫生机构0.36万人次(占0.01%)。与2024年相比,医院诊疗人次增加171.60万人次,增加14.66%。公立医院诊疗人次1079.42万人次(占医院总数的80.40%),比2024年增加60.00万人次,增加5.89%。民营医院诊疗人次263.06万人次(占医院总数的19.59%),比2024年增加111.60万人次,增加73.68%。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总诊疗量933.96万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量的24.66%,2024年二者合计诊疗量892.11万人次,同比增长4.69%(详见表6)。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入院人数达到122.17万人,其中:医院96.19万人(占78.7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2.24万人(占18.20%),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73万人(占3.05%),其他医疗卫生机构0.01万人(占0.01%)。与2024年相比,医院入院人数减少1.94万人,减少1.98%。公立医院入院人数87.39万人,占全市医院入院人数的90.85%,比2024年减少0.93万人,减少1.05%;民营医院入院人数8.80万人,占全市医院入院人数的9.15%,比2024年减少1.00万人,减少10.20%。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入院人数22.17万人,占医疗卫生机构总入院人数的18.14%,所占比例比2024年减少1.84个百分点(详见表6)。

表6  医疗服务工作量

机构类别

总诊疗人次数(万人)

入院人数(万人)

2025年

2024年

2025年

2024年

合计

3787.33

3743.88

122.17

129.69

医院

1342.49

1170.89

96.19

98.13

按经济类型分:公立医院

1079.42

1019.42

87.39

88.32

民营医院

263.06

151.46

8.80

9.80

按医院级别分:三级医院

561.68

493.45

46.54

45.45

二级医院

513.02

512.85

44.51

47.15

一级医院

240.93

140.92

4.00

4.51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359.23

2468.78

22.24

26.02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373.12

370.76

3.55

4.15

卫生院

560.84

521.35

18.62

21.76

村卫生室

917.08

1090.46

0

0

门诊部

34.50

34.31

0.08

0.09

诊所、医务室、护理站

473.69

451.90

0

0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85.25

96.61

3.73

4.75

    专科疾病防治院

4.64

14.27

0

0.37

    妇幼保健院

72.68

74.89

3.73

4.41

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0.36

7.60

0.01

0.80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入院人数122.17万人,比2024年减少7.52万人,下降5.80%。

(二)医师工作负荷情况。全市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5.46人次、住院2.45床日,其中:公立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4.95人次、住院2.26床日(详见表7)。

表7  全市医院医师担负工作量

机构类别

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

医师日均担负住院床日

2025年

2024年

2025年

2024年

医院

5.46

4.87

2.45

2.55

按经济类型分:公立医院

4.95

4.83

2.26

2.35

民营医院

9.52

5.16

3.95

3.99

按医院级别分:三级医院

4.79

4.32

2.33

2.30

二级医院

4.55

4.66

2.58

2.58

一级医院

22.23

13.24

4.46

4.51

(三)病床使用情况。全市医院病床使用率78.15%,其中:公立医院80.96%。与2024年相比,医院病床使用率减少4.25个百分点(其中公立医院减少3.99个百分点)。2025年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8.95天(其中:公立医院8.21天,民营医院16.49天),比2024年增加0.11天(详见表8)。

 

表8  全市医院病床使用情况

机构类别

病床使用率(%)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天)

2025年

2024年

2025年

2024年

医院

78.15

82.4

8.95

8.84

按经济类型分:

80.96

84.95

8.21

8.11

公立医院

民营医院

67.58

73.11

16.49

15.51

按医院级别分:

84.32

89.18

8.60

8.42

三级医院

二级医院

76.39

80.81

8.41

8.51

一级医院

68.72

71.88

15.54

13.21

(四)血液保障情况。全市临床用血100%来自公民自愿无偿献血,无偿捐献机采血小板达到100%,千人口献血率8.99‰。全市无偿献血人次数达到47589人次,采血总量达到16732300mL。

三、基层卫生服务

(一)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81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5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岗人员2937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519人(执业(助理)医师1046人、注册护士1080人),管理人员138人,工勤技能人员115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床位1712张,社区卫生服务站总床位15张。

(二)社区医疗服务。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人次254.52万人次,比2024年增加15.29万人次;入院人数3.55万人,比2024年减少0.6万人。平均每个中心年诊疗量11.57万人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师日均担负诊疗14.16人次,医师日均担负住院床日1.60床日。

全市社区卫生服务站诊疗人次118.60万人次,比2024年减少12.92万人次。平均每站年诊疗量0.75万人次,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师日均担负诊疗14.08人次(详见表9)。

表9  社区卫生服务情况

指标

2025年

2024年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个)

22

22

床位数(张)

1712

1708

卫生人员数(人):

2145

2127

卫生技术人员

1840

1880

执业(助理)医师

719

716

诊疗人次(万人)

254.52

239.23

入院人数(万人)

3.55

4.15

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

14.16

13.31

医师日均担负住院床日

1.60

1.81

病床使用率(%)

69.29

80.7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

11.59

11.08

社区卫生服务站数(个)

159

159

卫生人员数(人):

792

811

卫生技术人员

689

738

执业(助理)医师

337

353

诊疗人次(万人)

118.60

131.52

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

14.08

14.84

(二)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全市共设有县级医院68所,总床位16392张,总卫生人员16160人,总诊疗2029.58万人次,总入院48.51万人次。县级妇幼保健机构4所、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所。共设置67家卫生院(中心卫生院21家,乡镇卫生院46家),床位6524张,卫生人员6806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5683人)。与2024年相比,床位增加422张,卫生技术人员增加185人(详见表10)。

 

表10  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情况

指标

2025年

2024年

卫生院数(个)

67

67

床位数(张)

6524

6102

卫生人员数(人)

6806

6596

卫生技术人员(人)

5683

5498

执业(助理)医师(人)

2390

2050

诊疗人次(万人次)

560.84

521.35

入院人数(万人)

18.61

21.76

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人次)

9.46

10.13

医师日均担负住院床日(床日)

1.78

2.26

病床使用率(%)

66.66

77.72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天)

8.07

6.9

全市共设2912个村卫生室,村卫生室人员6715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889人、注册护士97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3621人。平均每个村卫生室人员2.31人。与2024年相比,村卫生室减少69个,人员总数增加424人(详见表11)。

表11  村卫生室及人员数

指标

2025年

2024年

村卫生室数(个)

2912

2981

人员总数(人):

6715

6291

执业(助理)医师数

2889

2527

注册护士数

97

132

乡村医生和卫生员数

3621

3621

乡村医生

3539

3539

平均每个村卫生室人员数(人)

2.31

2.11

(四)基层医疗服务。全市县级医院诊疗人次达588.56万人次,比2024年增加3.51万人次;入院人数48.51人,比2024年减少2.09万人。

卫生院诊疗人次为560.84万人次,比2024年增加39.49万人次;入院人数18.61万人,比2024年减少3.15万人;医师日均担负诊疗9.46人次和住院1.78床日,病床使用率66.66%,出院者平均住院日8.07天。与2024年相比,卫生院医师工作负荷减少,病床使用率降低11.06个百分点,平均住院日增加1.17天。

村卫生室诊疗量达917.08万人次,比2024年减少173.38万人次,平均每个村卫生室年诊疗量3149.31人次。

(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25年,泰安市规范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2类),经费标准提高到人均90元。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502.51万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66.56%;辖区内管理的高血压患者人数48.09万人,管理的糖尿病患者人数19.43万人。

四、病人医药费用

(一)医院病人医药费用。医院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282.0元,比2024年减少28.26元;住院病人次均医药费8200.1元,比2024年减少93.54元(详见表12)。

表12  医院病人门诊次均费用和住院次均费用

机构类别

门诊次均费用(元)

住院次均费用(元)

2025年

2024年

2025年

2024年

医院

282.0

310.26

8200.1

8293.64

按经济类型分:

公立医院

257.2

256.08

8234.0

8394.62

民营医院

391.9

674.97

7855.3

7371.41

按医院级别分:

283.8

295.09

10174.2

10325.33

三级医院

二级医院

235.8

239.06

6390.6

6685.1

一级医院

358.2

612.08

4046.6

4899.74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人医药费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111.4元,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3465.5元,比2024年分别减少12.62元、86.1元。卫生院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96.6元,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3304.4元,比2024年分别减少10.26元、89.2元(详见表13)。

表1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人门诊和住院次均费用

机构名称

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元)

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元)

2025年

2024年

2025年

2024年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11.4

124.02

3465.5

3551.6

卫生院

96.6

106.86

3304.4

3393.6

五、中医药服务

(一)中医类机构、床位数。全市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总数437个,比2024年增加15个。中医类医院16个,已定级中医类中,三级中医类医院2个,二级中医类医院5个,一级中医类医院4个。中医类门诊部3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418个。全市中医类医院床位4321张(详见表14)。

表14  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床位数

机构类别

机构数(个)

床位数(张)

2025年

2024年

2025年

2024年

总计

437

422

4326

3992

中医类医院:

16

16

4321

3989

按经济类型分:公立医院

6

6

3925

3683

民营医院

10

10

396

306

按医院级别分:三级医院

2

2

1750

1550

二级医院

5

6

2255

2133

                  一级医院

4

3

156

103

中医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421

406

5

3

中医类门诊部

3

3

5

3

诊所、卫生所、医务室

418

403

-

-

(二)中医类人员数。全市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总数6462人,比2024年增加212人(增长3.4%)。全市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3888人。

(三)中医药服务。全市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339.52万人次,比2024年增加9.84万人次(增长2.98%)。其中:中医类医院219.57万人次(占64.67%),中医类门诊部及诊所119.95万人次(占35.33%)。全市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出院人数15.34万人(详见表15)。

表15  中医类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工作量

机构类别

总诊疗人次数(万人)

出院人数(万人)

2025年

2024年

2025年

2024年

中医类医疗机构合计

339.52

329.68

15.34

15.79

中医类医院

219.57

220.95

15.34

15.77

按经济类型分:公立医院

211.42

212.14

14.96

15.28

民营医院

8.15

8.81

0.37

0.49

按医院级别分:三级医院

86.53

83.9

6.38

6.34

二级医院

127.45

130.62

8.77

8.93

一级医院

2.79

3.41

0.06

0.01

中医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19.95

108.73

0

0.02

中医类门诊部

5.08

4.13

0

0.02

诊所、卫生所、医务室

114.87

104.6

-

-

六、疾病控制与公共卫生

(一)传染病报告发病情况。全市无甲类传染病报告。

乙类传染病共报告发病7368例,报告发病数居前5位的病种依次为乙型肝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结核、梅毒和丙型肝炎,占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89.24%。

全市丙类传染病共报告发病24540例,报告发病数居前5位的病种依次为流行性感冒、其他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和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100.00%。

(二)免疫规划情况。全市常规免疫中,卡介苗接种率99.97%,乙型肝炎疫苗接种率99.99%,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率99.86%,麻疹类疫苗接种率99.86%,百白破三联疫苗接种率99.88%,流脑疫苗接种率99.85%,乙脑疫苗接种率99.85%,甲肝疫苗接种率99.90%。

(三)结核病防治。全市共登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1050例,与2024年相比增长5.63%。其中,病原学阳性799例,病原学检查阴性251例。

(四)麻风疫情。全市无麻风病例报告。至2025年底,全市共有现症病人1例。

(五)性病疫情。全市共报告梅毒、淋病、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和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5种性病病例893例,报告发病率为16.70/10万,比去年报告发病率下降了6.86%。报告人群以20-55岁性活跃人群为主,职业以农民、家务及待业为主。本年度梅毒发病率较去年下降,淋病和生殖器疱疹发病率近三年呈现升高趋势,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发病水平呈下降趋势,尖锐湿疣发病率保持平稳,性病疫情整体呈现低流行态势。

(六)职业病防治。全市有8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3家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14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2家职业病诊断机构。入选国家级、省级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分别为1家、7家。举办泰安市“职业健康达人”风采大赛,23人被评为省级“职业健康达人”。

(七)地方病防治。全市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93.94%,8-10岁儿童尿碘中位数205.9μg/L,继续保持碘缺乏病等重点地方病消除或控制状态。

(八)寄生虫病防治。持续巩固疟疾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治成果。全市报告输入性疟疾病例46例,无本地原发及输入继发病例发生;保持土源性线虫病和食源性寄生虫病j较低流行水平。

(九)精神疾病防治。全市在山东省精神障碍信息系统在册患者30003人,规范管理29945人,规范管理率达99.81%。

七、妇幼卫生

(一)妇幼保健。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7.73%,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为98.03%。孕产妇HIV检测率、梅毒检测率和乙肝检测率均达99.99%。

(二)孕产妇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为5.39/10万。

(三)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全市婴儿死亡率为2.1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13‰。

(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项目。全市为36351人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国家免费孕前优生目标人群覆盖率达99.96%。免费服用叶酸人数为19933人。

(五)婚前检查保健。全市婚前医学检查率为94.53%。

(六)妇女病查治。全市共进行宫颈癌免费筛查170342人,筛查率99.99%;乳腺癌免费筛查172677人,筛查率100%。

八、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

(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2025年,全市共完成食品污染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任务471份,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533项次,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8993项次,完成率100%。累计上报食源性疾病病例102274例,报告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共20起,事件查明率30.00%。

(二)医疗服务、采供血和传染病防治监督。2025年,全市完成国家“双随机”医疗卫生监督任务218件,完结率100%。完成全市3家采供血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开展全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检查,现场抽查医疗机构144家,发现问题272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29份并督促整改到位。

(三)学校卫生监督。2025年,全市学校卫生被监督单位为581家,已完成学校卫生监督588家(次),监督覆盖率达100%。完成全市103所学校卫生国家“双随机”抽检任务。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共检查学校、幼儿园1371家次,累计提出监督意见1629条。

(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及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检查消毒产品生产企业36家,其中消毒剂和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19家、消毒器械生产企业3家、卫生用品生产企业14家。检查全市25家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下达监督意见书29份,发现问题56条,责令限期改正企业9家,立案处罚警告4家,调整量化分级等级企业数5家。

(五)公共场所卫生监督。2025年,累计监督公共场所卫生单位4501家,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57件,其中简易程序案件35件。完成366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监督抽检工作。开展游泳场所卫生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监督检查游泳场所58家,对5家违法单位实施行政处罚。

(六)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2025年,全市共监督户数188家。完成29家供水单位、1家涉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检及水质检测工作。完成现有18家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检测工作任务。

(七)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2025年,全市监督检查用人单位581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14家,职业病诊断机构2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8家。监督检查放射诊疗机构238家,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3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41份,监督覆盖率达100%,立案查处放射诊疗机构违法行为9起。联合相关部门完成对8家核技术利用单位的现场检查。

(八)妇幼健康监督。对全市69家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下发监督意见书69份,提出监督意见165条。完成国家下达的妇幼健康专业“双随机”任务35家。

九、人口家庭发展工作

2025年末全市人口523.18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99万人,出生率3.8‰。完善生育政策体系建设,在泰山区创新基层基础服务改革,积极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落实国家育儿补贴制度,全年受理申请并审核通过98495人,发放育儿补贴资金3.1亿元。

全面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落实人数分别为273369人、9270人,共发放奖扶特扶金3.62亿元。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各项扶助关怀措施,全面落实联系人制度、就医绿色通道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三个全覆盖”,落实率达100%。

持续推动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平稳健康发展,共建成各类托育机构389家,托位24438个,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62个。

十、老年健康服务和医养健康工作

截至2025年末,设有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28个,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44个,实现公立机构全覆盖。

全市医养结合机构121家,其中“双证齐全”医养结合机构共有68家。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建立签约合作关系的61对,可提供上门医疗服务机构140家;养老床位总数10391张,机构入住率96.7%。

依托智慧医养健康管理服务系统,动态监测全市99.17万名老年人健康状况,精准对接6.48万名失能老年人服务需求。建成8个老年健康专家库,成立泰安市安宁疗护专业委员会;组建专业化安宁疗护服务团队526支共2830人。

建成市、县、乡、村四级安宁疗护服务网络,全市安宁疗护机构共134家,为失能失智老人提供服务12.96万人次。

组织“银龄行动”义诊巡诊700余次,服务老年人45.86万人次;累计开展老年痴呆防治宣传653期、认知初筛41.4万人次、培训医务人员4654人次,更新失能老人信息6.48万条;签约家庭医生85.46万人,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92.21%、医养结合服务指导率84.49%。累计检查双证齐全机构732家次,排查出隐患108条,实现零安全事故。

十一、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2025年,全市各级计生协开展生育友好集中宣传月主题宣传活动1041场次、覆盖13万人次。肥城市被确定为省级新型婚育文化建设项目点,获项目资金1万元。泰山区岱庙街道花园社区“暖心家园”被确定为中国计生协项目点,获项目资金6万元,岱岳区粥店街道石蜡社区“暖心家园”被确定为省计生协项目点,全市“暖心家园”开展活动270场,5480人次参与活动。全市走访慰问计生困难家庭2855户,发放慰问金172.9万元,开展“暖心家园”健康行活动11场,覆盖计生特殊家庭老人和工作人员500余人。肥城市计生协被确定为2025年省级计生家庭维权项目点,获项目资金1万元,争取优化生育政策服务项目资金43万元,并在中国计生协暖心家园项目培训班、中国计生协优化生育政策服务项目座谈会上分别作经验交流。承担中国计生协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情况调查试点工作,并获中国计生协表彰。山东农业大学、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入选中国计生协2025-2026年青春健康高校项目点,山东农业大学获2万元项目资金。联合高校、医疗机构等开展“三季三进”青春健康教育进高校、军营、社区活动68场次,覆盖5000余人。开展“好家风·健康行”家庭健康宣传服务活动481场次,参与群众3万人。开展优生优育宣讲活动145场次,参与群众1.2万人。

 

注解:

(1)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其他机构。

(2)公立医院指经济类型为国有和集体办的医院(含政府办医院)。

(3)民营医院指公立医院以外的其他医院,包括联营、股份合作、私营、台港澳投资和外国投资等医院。

(4)按城乡分,城市包括直辖市区和地市级辖区,农村包括县及县级市,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计入农村。

(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卫生院、村卫生室、门诊部、诊所(医务室)。

(6)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健康教育机构、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7)政府办指卫生(卫生健康)、教育、民政、公安、司法、兵团等行政部门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

(8)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的医院、门诊部、诊所及科研机构。

(9)卫生人员包括卫生技术人员、乡村医生和卫生员、其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按在岗职工数统计,包括在编、合同制、返聘和临聘半年以上人员。

(10)卫生技术人员包括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药师(士)、技师(士)、卫生监督员(含公务员中取得卫生监督员证书的人数)、其他卫生技术人员。

(11)执业(助理)医师指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且实际从事临床工作的人员,不含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但实际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

(12)注册护士指取得注册护士证书且实际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不含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但实际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

(13)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全科医生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按常住人口计算。


信息来源: 泰安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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