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8月26日,市卫生健康委、市住建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对符合国家二孩、三孩生育政策家庭给予购房补贴的通知》(泰卫发〔2022〕13号),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平稳发展和良性循环。
一、文件出台背景和过程
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努力实现保交楼,稳市场,稳民生的目标,7月29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涛同志主持召开市房地产市场联席会议,专题研究进一步稳定我市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措施,就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进行了部署要求。为贯彻落实好房地产市场联席会议要求,市卫健委联合市住建局、市财政局有关人员到淄博市卫健委学习借鉴对符合国家二孩、三孩生育政策家庭给予购房补贴的做法,并由市卫健委牵头起草了《关于对符合国家二孩、三孩生育政策家庭给予购房补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起草过程中,市卫健委积极征求并采纳各县(市、区)和及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经充分沟通达成共识,最后形成《通知》印发。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购房补贴标准、支付方式及发放程序。
对“二孩"三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实施补贴,国家出台二孩政策(2016年1月1日)以后,同一对夫妇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国家出台三孩政策(2021年5月31日)以后,同一对夫妇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三孩,在购房补贴执行时间内购买商品住宅的,可按商品住宅买卖合同成交总价款和生育数量给予一定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标准、支付方式及发放程序由房屋所在县市区、功能区负责制定。享受补贴的家庭不重复享受,且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
第二部分为相关要求。
各级卫健、住建、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共同推进。各县市区、功能区要抓紧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政策尽快落地实施。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参与对符合生育政策的家庭实施购房优惠,并在销售现场明示和告知购房者。
第三部分是购房补贴执行时间。
该政策执行时间暂定一年,由各县市区、功能区在实施方案中明确具体执行时间。
三、工作进展情况
《通知》下发后,各县市区、功能区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出台方案准备工作。目前,泰山区、岱岳区及新泰市已陆续出台购房补贴文件,其他县市区、功能区卫健部门已与相关职能部门分别进行了沟通协调,方案正在筹划制定中。
下一步,继续指导未出台的县市区、功能区积极做好协调工作,尽快出台方案,落地落实相关补贴政策并向社会公布;积极推进各部门联动工作,努力实现稳定房地产市场,满足人民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要求。
解读人: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梁国言
原文链接:http://wjw.taian.gov.cn/art/2022/8/30/art_167063_10310907.html?xxgkhide=1